奈曼旗民政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3-06-30 浏览次数:159

2023年,全旗民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旗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的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积极推进民政各项工作取得高质量发展。

一、2023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工作。截止目前,奈曼旗城乡低保户共计15854户26436人,共计发放低保资金7477.45万元。规范开展低保档案审核监管工作,对所有新申请预审批的低保对象档案按比例抽查,截止目前,共抽查1310户3298人。不断提升核对中心信息核对全面化,切实加强与房产、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动,着力解决本级实时信息共享部门偏少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能力。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政策集中学习和培训,切实提升服务能力,打通服务困难群众“最后一公里”。

2、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工作。按时足额发放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补贴和照料护理补贴,截止目前,共发放特困供养人员补贴资金1076.31万元。积极开展新增特困供养人员申请调查审批工作,上半年共受理审批全旗城乡特困供养对象申请84户87人。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的作用,截止二季度通过“救急难”共受理、审批临时救助1005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45.45万元。下拨苏木乡镇临时救助资金及备用金345万元,用于保障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根据全旗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活动,同时积极联合应急、市场监管、消防中队、住建等部门对全旗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专项督查检查,并配齐配强各项消防基础设施,全力保障在院老人生命健康安全。

(二)社会福利工作按时足额完成三民、精简退职、高龄津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共发放资金694.8万元,受助困难群众15004人次。依托“惠民生、解民忧、暖民心”困难群众关爱帮扶行动,扎实开展“践行雷锋精神 助力探访关爱”、“奋进新征程 同心护未来”等活动,同时深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子女中重残人员的关爱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发挥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及时召开全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会,并深入各苏木乡镇督导未成年人保护站、儿童之家建设工作,切实提升我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

全面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完成48家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医疗服务协议签约工作,医养结合率达到100%。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教育培训机制,支持引导专业学校办好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圆满完成奈曼旗第一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及全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班任务。深入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活动,全面提升智慧养老服务覆盖面,积极对接通辽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畅通系统内居家养老、家庭医生、家政服务、助餐外卖、康复护理、适老化改造等服务,实现一体融合、线上线下对接。截止目前平台已录入老年人信息79470条。积极做好养老机构床位运营、一次性建设、责任保险补贴及等级评定申报工作,截至目前奈曼旗3家养老机构申请补贴资金共计35.22万元。

社会事务工作。切实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截止目前,残疾人两项补贴累计发放资金655.35万元,受助困难群众13297人次;深入开展“福康”“助康”工程,系统摸排统计低保、特困、低收入残疾人对残疾辅助器材的需求情况,成功为16位取型成功的残疾人适配安装假肢并进行康复指导。围绕以“全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为重点,积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救治、寻亲、安置等工作,截止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人;结合文明城创建活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配合相关部门大力开展街道巡查综合治理行动,努力实现街道无流浪乞讨人员的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比如养老服务等方面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或理顺;养老服务领域社会化、市场化程度不高,外部活力有待于进一步激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机构有效供给不足,养老服务资源不够;重点工作任务完成质量不高,部分干部职工本领恐慌、工作作风不硬,站位不高、眼界不宽、观念落后。这些问题和不足,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尽快加以改进和提高。

三、2023下半年工作安排

社会救助工作。在保持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稳定可持续的情况下,进一步做好低保兜底保障各项工作,持续开展城乡低保新申请户与低收入家庭入户核查工作,定期对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全面核对,持续强化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动态监测预警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同时对全旗人户分离在享低保户开展经济状况核实及清理整顿工作。完善临时救助、特困人员台账、系统维护更新,全面加强对敬老院消防、食品、卫生、人身、日常服务及伙食标准的监督管理,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社会福利工作扎实推进民政综合福利园区建设,统筹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精神卫生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积极筹措项目资金,同时完成好项目规划、立项、土地审批手续办理等事项,确保园区建设有力有序推进。持续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工作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对接转运和救治绿色通道机制。加强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同时强化对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规范落实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出入管理相关防范措施,优化完善服务保障。着力做好“一老一小”等各类困难群体的关爱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社会救助协理员及社工站的作用,细致摸排,精准帮扶,广泛动员,最大限度保障好“一老一小”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三)社会事务工作继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时足额发放;严格规范审核审批程序,以“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为机制,实现救助申请人与救助部门、申请诉求和办理结果的高效对接;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和主动发现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困难群众政策知晓率。全力提升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围绕照料服务达标、救助寻亲服务、规范街面巡查、推进源头治理等内容,进一步做好定点医疗、托养机构的监管,持续深化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创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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