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村村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07-14 浏览次数:63

百家村村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为加强本村村容村貌物环卫管理,维护村容整洁,保障村民身体健康,创造文明优美的生活和生产环境,保持文明的光荣称号,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如下规定。

1、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

2、不准乱搭建、乱摆设、乱挂广告,有碍村容,建者除责令清除外可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3、不准在村巷道、空旷地堆放生产生活杂物,各户必须将产生的生产生活垃圾运到垃圾存放点,违者除限清除外,并处于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4、不准在村里乱停放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里或自家院内,违者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5、不准在村中设置饲养经营性质的家禽、家畜场所,规模养殖离村饲养,违者除限期拆除外,每栏可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6、不准村民住户在村中经营有碍村民正常用电和噪音影响村民健康,违者限期拆除外,并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7、不准在村内设置杀鹅、鸡及烧烤、麻辣食品加工场所。因加工场所不卫生其加工气味污染严重,违者除拆除外,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8、不准村民住宅出租收购、生产和生活垃圾的人使用居住,违者采取强制措施强行搬迁,并处以罚屋主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以上管理规定,由村委会解释并组织实施,自202311日公布之日起执行,希各村民住户共同遵守执行。

 

环境卫生领导机构

 

  任:张亚华   妇联主席、两委成员

副主任:徐晓波     村医

 员:田利       村委委员

 

卫生主管:    田利

 

保洁员:   武俊峰、   刘宪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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