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31日我局拟对《奈曼旗普仁中蒙医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在公示期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4455197(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30号窗口)
通讯地址:奈曼旗青龙山路东,辽河大街北5G产业园内
邮编:02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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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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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普仁中蒙医医院建设项目 |
奈曼旗大沁他拉镇振兴大街西段北侧 |
奈曼旗普仁中蒙医医院 |
兴安盟韦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3898.12m2。医院设置床位80张,日接门诊100人。建设1栋综合楼,占地面积626.96m2,总建筑面积2143.98m2,地上4层;1栋康复楼,占地面积606.3m2,总建筑面积1212.6m2,地上2层;1座1层住院部,占地面积541.54m2,建筑面积541.54m2。总投资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元。 |
(一)、进一步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煎药室建设通风换气设施,废气收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采取全封闭,无组织废气采用密封性较好的门窗,设置隔离带及绿化,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外溢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产生的恶臭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进一步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自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采用一级强化+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医院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污水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由奈曼旗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三)、进一步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加强管理等措施。 (四)、进一步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医疗废物由专用收集容器收集暂存于医疗危废暂存间,按着法律法规委托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污水处理站格栅过滤出的固体废物及污泥,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中药渣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间,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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