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依据我局监管职责,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行业领域、旗政府工作要求等,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全面覆盖的原则,制定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抽查对象
按照《奈曼旗水务局2023年度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我局随机抽查的事项为“水政监察检查”。一是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按比例随机抽抽取本年度抽查对象。二是按执法检查人员构成,从《奈曼旗水务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人员负责检查的对象。
二、抽查内容
(一)根据企业用水性质,重点检查企业取水水量、水源及地点、取水方式、取水计量设施运行及安装、退水地点、退水水质及方式等。
(二)根据企业生产建设项目性质,重点检查:水土保持设计及变更情况;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开展情况;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及防治效果;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相关的其他事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建设管理等。
三、抽查时间
拟定2023年4月—12月择机开展执法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主要工作
(一)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
“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是指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开展水行政监督检查的执法机制。我局随机抽查的领域目前包括水资源管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应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逐步推广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水行政执法监督领域,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
1、建立抽查对象数据库。根据检查要求,建立取水户数据库、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数据库。数据库内容根据2023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2、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根据检查要求,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人员包括局各职能股、室、中心执法人员。数据库内容根据部门人员2023年变动情况进行动态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列入名录库。
3、组织抽查。局各职能股、室、中心具体组织抽查活动,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平、公正、公开。若抽到人员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检查,应采取“递补抽取”的方式仍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确保整改要求的落实。
(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抽查频率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检查事项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5%,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运用
1、实行以“一抽查一公开”制度。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2、建立水务系统市场主体诚信档案。根据随机抽查结果,对取水许可单位(个人)、涉及水土保持的生产建设单位建立诚信档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对随机抽查工作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好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强化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不断探索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提高执法检查的效能和水平。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股、室、中心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任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
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股、室、中心要按照本计划的工作要求,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网络、媒体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导,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探索完善随机抽查机制。
(四)强化廉洁自律。
各股、室、中心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奈曼旗水务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表。
奈曼旗水务局
2023年3月8日
奈曼旗水务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表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内容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对象 |
抽查方式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1 |
对取用地下(表层)水的用水单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取水许可执行情况;水表安装运行情况;取水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奈曼旗 水务局 |
用水企业 |
现场检查 |
8% |
每年2次 |
2 |
对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情况进行检查 |
水土保持方案许可执行情况;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奈曼旗 水务局 |
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 |
现场检查 |
8% |
每年2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