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本部门抽检工作实施方案   奈统字[2023] 9 号

发布日期:2023-03-17 浏览次数:88
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本部门抽检工作实施方案   奈统字[2023] 9 号

 

为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按照《奈曼旗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奈政办〔2023〕11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在全旗统计监管领域建立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风险监控,提升监管效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降低监管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着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公平竞争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坚持公正高效,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主要任务

继续贯彻落实现执行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使之逐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

(一)科学合理制定随机抽查年度工作计划

依据本部门职责,结合工作重点、行业领域、工作要求等,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全面覆盖的原则,认真谋划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要协调本部门内部各专业业务条线,做到内部统一,外部联合抽查,防止单一事项的检查和各自为政的检查。同时加大对抽查结果的公示力度,确保实现抽查结果和处理结果的依法公示。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随机抽查的制度机制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随机抽查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相关制度机制,实现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审核批准、公示发布等环节的制度化、标准化,建立起一套科学严谨规范的统计工作程序。

(三)继续建立健全“一单两库”

1、完善“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完善市场主体名录库。立足职能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3、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统计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

4、进一步实行动态管理。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四)加大抽查宣传、业务培训力度,规范执法检查流程

1、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要根据我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

2、合理选择检查方式。抽查可以采用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等方式,运用协同监管平台随机公开操作抽检流程。

3、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检查,要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并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实现责任可追溯。

4、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5、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抽查及处理结果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本部门抽检计划。我局成立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制定2023年本部门抽检计划,通过协同平台录入公示。抽检计划:抽检时间、抽检事项、检查对象、抽查比列和频次。对抽查计划有调整的要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更改。

(二)随机抽取本部门检查名单。按照2023年抽检计划,通过协同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中自动抽取、匹配,随机生成联合《执法检查表》。

(三)开展本部门检查。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检查、网络检测、委托专业机构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实地检查要提前与检查对象联系,一次性告知检查事项、时间、需要准备的检查材料,要求相关被检查人到场配合。执法检查人员对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有权依法查阅、复制有关资料,账册、合同。向当事人,知情人了解相关情况。执法人员要实际记录检查情况。记录由检查对象签字盖章。如无法取得签字盖章的要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签字见证。对情况复杂或者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形成处理意见的,必须经过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对抽检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依规处理。

(四)强化公示结果。应当于检查结束之日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履行审批手续后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旗委旗政府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抓手,我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并制定好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充实合理调配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肃抽查纪律。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结合旗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实施细则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引导执法人员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奈曼旗统计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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