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社保中心帮助享受待遇人员 进行养老待遇资格认证

发布日期:2023-05-26 浏览次数:40

按照通人社办发〔2018〕180号文件精神,社保经办机构必须定期对养老待遇、工伤长期待遇领取人员是否继续符合享受待遇条件进行核查,确认领取资格。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温情”社保服务品牌,旗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对无法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进行现场指导认证,保障老年人按时足额领取社保待遇。截止目前,通过线上自主认证、窗口指导认证、“利企便民服务队”上门认证等方式,已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47903人。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