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通辽市奈曼旗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2022-2025年)

发布日期:2023-06-28 浏览次数:61

《通辽市奈曼旗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政策解读

1、背景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生产布局,明确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重点区域、设施建设及防治措施。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养殖粪污综合利用,保障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2《规划》目标分析

根据《通辽市畜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97%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辖区内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中,制定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数量占比)达到100%,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养殖废水采用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中,定期进行自行监测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数量占比)达到100%

3与相关规划的衔接情况

3.1与《通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衔接性

《纲要》明确提出:立足我市农牧业优势,建立健全畜禽粪污等农牧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体系。到2025年,大型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10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

3.2与《奈曼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衔接性

《纲要》明确提出:以富民为核心,扶持中小养殖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逐步推行“人畜分离”养殖模式,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

3.3与《通辽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衔接性

《规划》提出:在畜禽养殖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实施县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推动种养结合和粪污综合利用,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自主开展出水监测。加强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污染防治,散养密集区推广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等畜禽粪污治理模式,加快建设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推行第三方治理模式,全面推进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利用。引导分散养殖户采用堆肥的方式,促进畜禽粪污及时处理并实现综合利用。到2025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率100%

3.4与《通辽市畜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衔接性

《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市畜产品产能和质量水平稳步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推进,畜禽个体单产水平明显提高,初步构建农牧结合、生态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的畜牧业产业体系。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7%以上。

3.5与《奈曼旗2022-2025年畜牧业发展规划》衔接性

《规划》提出:以一家一户为养殖主体、且没有闲置土地可迁至村外实现人畜分离、集中养殖的嘎查村,必须在嘎查村外建设粪污集中收储点,收储点需符合相关环保要求,养殖户将粪污送到集中收储点存放,实现分户收集、集中处理。鼓励第三方服务机构统一收购养殖场(户)经发酵的粪便或腐殖质等有机肥加工原料,加工成为有机肥。至2025年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综上,《通辽市奈曼旗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5年)》规划做到了与《通辽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通辽市畜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奈曼旗2022-2025年畜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

4《规划》主要内容和成果说明

本《规划》由文本、附表、附图三部分组成。

(一)规划文本。《规划》文本参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编制内容进行编写,全文共分为八个章节,分别为总则、区域概况、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工程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效益分析和保障措施。

(二)规划附图。主要包括奈曼旗行政区划图、水功能区划图、各县(市、区)禁养区图及养殖分布图等附图。

(三)规划附表。主要包括奈曼旗规模化畜禽规模养殖场基本信息清单等附表。最终形成《通辽市奈曼旗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5、保障措施

结合本地实际,从加强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政策支持、技术知道、监督考核、加大宣传引导等5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确保《规划》深入实施、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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