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审议有关文件,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石泰峰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副主任王莉霞、丁绣峰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更好地把依法治理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推动全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严格按照立法权限、立法程序办事,加强科技创新、生态文明、能源和粮食安全、数字经济、民生等重要领域立法,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要大力推进公正司法,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顽固性、典型性问题猛药治疴、抓源治本,增强主动公开、接受监督的意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继续深入推进“执行难”问题查纠整改,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有力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要在法治政府建设上集中用力,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大力推行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扎实抓好法治社会建设,组织实施好“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加强党的领导体现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将法治建设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以更有力的措施、更完善的机制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各项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