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对拟登记的医疗机构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设置人(单位):奈曼旗大沁他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类别: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名称:奈曼旗大沁他拉镇振兴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选址:奈曼旗大镇大沁路中段东侧
五、床 位: 0
六、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七、服务对象:社会+内部
八、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中医科*****
九、投资总额:10万元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用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6月8日至6月15日)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受理股室:奈曼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审批股,联系电话:0475-4215722。
奈曼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