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执行监督员作用 有效规范执行行为

发布日期:2023-06-09 浏览次数:60

 

为提高执行质效、用好用足强制执行措施,推动法院执行工作更加规范有序,通辽中院决定在各旗县市区法院互派强制执行措施监督员。监督员需入驻被监督法院一个月,监督、督促强制执行措施落实情况。

 

开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副主任王凯被派为奈曼法院强制执行措施监督员。6月9日,在监督员王凯和执行法官李文超共同努力下顺利执行和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王凯副主任表示将正确全面履行职责,认真行使监督权利,并围绕执行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出谋划策,确保执行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奈曼法院将全力做好各项保障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奈曼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不足,认真改进提升,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执行监督工作,切实把接受监督转化为自觉行动、常态习惯,确保监督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促进执行工作公正、高效、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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