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市监发〔2023〕43号 关于印发《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做好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 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4 浏览次数:217

奈市监发202343

 

关于印发《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做好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

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场监管,旗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局机关相关股、室、局、中心:

现将《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531

 

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做好2023年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

监管工作方案

 

切实保障2023年高考、中考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积极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广大师生考试期间食品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长:王化成  旗市场监管局   

副组长:孙长青  旗市场监管局 副局长

刘晓华  旗市场监管局 副局长

张学靖  旗市场监管局 副局长

孙凤君  旗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大队长

 员:李明超  办公室 主任  (旗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副大队长)

孟凡悦  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股 股长

   食品生产监管股(兼食品经营监管股)负责人

白海明  消费环境建设股(投诉举报中心)股长

孙贵奇  旗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副大队长

尹海洋  旗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副大队长

杜新臣  城区市场监管所 所长

杨增国  大沁他拉市场监管所 所长

张翔宇  白音他拉市场监管所 所长

李忠民  八仙筒市场监管所 所长

颜景川  东明市场监管所 所长

吴术华  治安市场监管所 所长

张辉辉  新镇市场监管所 所长

吴洪胜  黄花塔拉市场监管所 所长

丁向久  青龙山市场监管所 所长

二、检查时间及检查重点

(一)检查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高考、中考结束。

(二)检查重点

奈曼旗辖区内高考、中考考点及考生集中住地周边200米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销售经营者。

三、检查内容

  (一)餐饮服务领域

1.食品经营许可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包括小餐饮备案证下同),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实际经营范围、经营地址是否与许可证一致。

2.管理工作及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实行食品安全校园(园长)负责制并落实主体责任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将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签订责任书是否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及管理是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是否按《餐饮服务内部每日巡查清单》逐项对照检查并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整改。

3.场所物品清洁情况。重点检查食品经营场所的地面是否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墙壁和门窗是否无污渍、无灰尘天花板是否无霉斑、无灰尘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物品是否表面清洁是否有有害生物活动迹象是否配备防虫、防鼠等设备设施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场所是否存放杀虫剂、杀鼠剂等有毒有害物质。

4.设备设施运转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对食堂供水、冷藏冷冻、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对就餐场所、加工场所、设施设备运行进行全面清洗、消毒

5.食品原料合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稳定、合规的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安全可追溯是否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三部门要求不采购、贮存、加工野生动物和不明来源的活体动物、动物源性食品并杜绝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是否按照《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杜绝采购四季豆、发芽马铃薯、野蘑菇、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食品经营场所内的食品及原料是否处于保质期内、感官性状正常。

6.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重点检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是否持健康证明上岗晨检制度和体温监测是否落实到位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感染的从业人员是否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着装和首饰佩戴是否符合要求。

7.规范操作情况。重点检查餐饮食品加工制作是否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做好食品留样、餐用具消毒保洁、备餐分发等工作。

(二)食品销售领域

1、以油炸食品、膨化食品、休闲食品、方便食品、乳制品、糖果、雪糕、饮料等学生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检查是否存在销售“三”、过期、腐败变质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考点和考生集中住地附近向考生出售假冒伪劣及过期变质食品的食品经营者。

2、检查学校内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资质、进货查验、标签标识、场所布局、环境卫生、温度控制、贮存控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是否规范。

3、检查店铺内是否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宣传标志。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保障高考工作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今年高考中考工作的复杂性、严峻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决筑牢高考中考安全工作的屏障,积极排查风险隐患,严格要求学校(考点)和校园周边各类经营单位严格规范生产经营,切实保障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

二)强化检查指导,突出监管重点

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督促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制度要求;要按照年度抽检计划,结合夏季食品安全特点,提高抽检监测频次, 增加抽检监测数量,强化对抽检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或问题产品的核查处置。对媒体披露和群众举报的相关问题和线索,要加强追根溯源和查办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安全意识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途径,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灵活多样的形式,发布食品安全警示信息,普及食品安全、反对浪费、消费维权等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监督,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经营单位经营者遵纪守法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提倡公筷公勺、少油少盐少糖就餐,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健康、合理、文明饮食。

(四)强化应急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要提高食品安全应急意识,加强应急值守,针对此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密切关注食品安全动态,部署足够应急力量,充分做好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一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 带班领导在迅速组织妥善处置的同时,按照规定报告,并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对群众的举报投诉,要及时受理和查处,不得推诿和拖延;对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 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一)启动应急响应

一旦初判为食品安全事故,按照分级处置原则,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并上报旗食药安委办,立即开展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二)开展应急处置

一是加强病员救治。及时协调当地医疗卫生部门开展救治,做好就诊人数、住院人数等统计工作,做好病员及死亡人员的家属的情绪安抚工作。

二是迅速控制问题食品。对相关生产经营企业的可疑问题食品和原料、工具、场地等依法采取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查清问题食品及原料的来源和市场流向,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下架或销毁问题食品,遏制危害扩大。对事故现场、涉事食品、相关设备和有关证据进行控制。

三是及时上报涉事信息。对初判为食品安全事故的,将核实后的主要情况迅速上报旗食药安委办。对跨区域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相互做好信息沟通。

四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心理疏导,防止群众产生过激情绪或者被人蛊惑煽动,确保社会稳定。

五是做好善后处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的消极影响,配合做好赔偿赔付工作;对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严肃追究责任人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防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终止应急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完毕后,按照有关要求,终止应急响应。及时开展评估,写出总结报告。

六、总结上报

要认真落实“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堵塞漏洞,高考中考、端午节结束后3日内将检查情况以总结的形势报送至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股。

 

 

 

 

 

 

 

 

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5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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