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证办理一次性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3-06-08 浏览次数:76

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残联窗口一次性告知书

审批事项:残疾人证办理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 系 人:山丹、李颖、韩琦

联系电话:0475-4210220

办理流程:鉴定、审核、公示、办结

是否收费:否

受理条件:材料齐全即可受理

提交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智力、精神类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智力、精神类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户籍长期在社会福利院等机构的人员须提供单位证明)

2申请人2寸近期白底免冠照片3张(免冠照上需印姓名和身份证号)和电子版(JPG格式358*441)照片:

3、指定医院评定后,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评定表以及公示回执单;(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①肢体类残疾评定在奈曼旗人民医院住院部五楼骨科或奈曼旗蒙医院鉴定;

②视力类残疾评定在奈曼旗人民医院二号楼二楼门诊主任室鉴定;

③精神、智力类残疾评定在奈曼盛京精神卫生医院或通辽市精神卫生中心或通辽康安医院鉴定;

④听力类残疾评定在奈曼旗人民医院门诊三楼耳鼻喉科或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鉴定;

⑤言语类残疾评定在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鉴定(鞠忠13500633866);

⑥公示单经嘎查村/(社区)签字并加盖村委会/(社区)公章及苏木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签字后送回残联窗口;

 

办理地点: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残联窗口

地址: 奈曼旗新蒙中北5G产业园内

邮箱:nmqzwzx@163.com

监督电话:0475---4224503

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残联窗口一次性告知书

审批事项:残疾人证办理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 系 人:山丹、李颖、韩琦

联系电话:0475-4210220

办理流程:鉴定、审核、公示、办结

是否收费:否

受理条件:材料齐全即可受理

提交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智力、精神类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智力、精神类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户籍长期在社会福利院等机构的人员须提供单位证明)

2申请人2近期白底免冠照片3张(免冠照上需印姓名和身份证号)和电子版(JPG格式358*441)照片;

3、指定医院评定后,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评定表以及公示回执单;(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①肢体类残疾评定在奈曼旗人民医院住院部五楼骨科或奈曼旗蒙医院鉴定;

②视力类残疾评定在奈曼旗人民医院二号楼二楼门诊主任室鉴定;

精神、智力类残疾评定在奈曼盛京精神卫生医院或通辽市精神卫生中心或通辽康安医院鉴定;

④听力类残疾评定在奈曼旗人民医院门诊三楼耳鼻喉科或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鉴定;

⑤言语类残疾评定在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鉴定(鞠忠13500633866);

⑥公示单经嘎查村/(社区)签字并加盖村委会/(社区)公章及苏木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签字后送回残联窗口;

 

办理地点: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残联窗口

地址: 奈曼旗新蒙中北5G产业园内

邮箱:nmqzwzx@163.com

监督电话:0475---424503

 

 

信息来源:旗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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