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有关规定,现将辖区内拟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备案管理的中医(蒙医)诊所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序号 |
名称 |
负责人 |
选址 |
经营性质 |
床位 |
服务对象 |
诊疗科目 |
备案日期 |
1 |
奈曼巩凤森中医诊所 |
巩凤森 |
奈曼旗东明镇金地小区2号楼第8间 |
营利性 |
无 |
社会 |
中医科 |
2022/11/17 |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受理股室: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蒙中医股
联系电话:0475-2809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