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通辽市人社局有关文件规定,经初审,现将我旗拟申报药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天。
在公示期间,凡对申报人员有疑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我局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求真实有据,同时应附书面材料,署上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于做好核实和调查工作。
公示时间:12月15日---12月19日
联系电话:0475-4211478
附件:奈曼旗拟申报药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花名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