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落实《奈曼旗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奈政办字〔2023〕11号文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能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双随机”抽查工作(以下简称抽查工作)是指,我旗消防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辖区内列入随机抽查名单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现场抽查,并公开随机抽查结果的监管方式。
第三条 我大队按照职责分工的原则,负责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随机抽查工作,并将随机抽查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人员密集场所名录库。
第四条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人员密集场所名录库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和现实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第五条 将辖区内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列为随机抽查对象,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第六条 抽查工作开始前,根据抽查对象的类型,从相应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以上检查人员。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
第七条 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辖区内机构数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第八条 “双随机”抽查要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形成检查报告,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现场检查笔录、对被查对象执行法律法规等情况的评价、检查情况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等事项。
第九条 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要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规定,将随机抽查结果及时推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随机抽查工作要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增强人员密集场所和执业人员守法自觉性。
第十条 检查人员要依照法定程序严格执法,遵守保密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快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确保人员密集场所违法问题整治到位、处罚到位、移交移送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奈曼旗消防救援大队
2023月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