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在旗委、旗政府的指导下,根据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精神,逐步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围绕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通过政务公开网站、线下公开栏及政务新媒体(活力新镇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展开,对 需要公开的内容做到了全面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整体完成情况较好。本年度我单位在奈曼旗政务公开网站上累计公开各类信息303条,其中包括规划计划12条、工作动态45条、依法行政17条、重点领域175条;线下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1条;通过活力新镇微信公众号公开工作信息、工作动态等累计141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镇主动在公开指南中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等相关信息;对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及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积极公开、累计公开各项制度32条;通过发文稿纸等形式对文件公开属性源头制定情况进行充分落实;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定点医院、发热门诊、核酸检测机构等内容主动进行公开;主动公开各类依法行政信息17条,其中包括权责清单、服务事项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依法行政办理结果等。
在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中,我镇主动公开了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筹资筹劳情况等相关内容,但土地征收及房屋征收因本年度我镇未涉及相应业务,无法进行相关内容的公开。
我镇本年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还包括重大建设项目、统计、公共资源交易、招考录用、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涉农补贴、就业创业、教育发展、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法律服务、文化服务、市政服务、安全生产、户籍管理综合执法、自然资源、食品药品监管、财政预决算、交通等领域,对涉及到的相关业务内容均已主动公开。但我镇保障性住房工作本年度未涉及相关业务,故此项内容未进行公开。各类惠民惠农惠牧财政补贴信息在线上进行公开的同时,在各嘎查村的线下公开栏均进行了线下公开。做到了把群众最关心、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依法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镇本年度未涉及依申请主动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各项制度方案,建立健全我镇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机制。
2022年公开政策文件5件,解读4件,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相互关联,并同步公开解读机构、解读人、联系电话等,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效。在微信公告号中回复留言评论32条,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范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积极完成国办部署的紧急工作任务,在政务公开的内容中增加流调信息推送及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信息,在“活力新镇”微信公众号中定期发布疫情防控小知识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领导建立机制。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推进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落实、开展。
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培训质效。积极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培训与指导,提升工作能力,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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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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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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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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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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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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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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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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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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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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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10.48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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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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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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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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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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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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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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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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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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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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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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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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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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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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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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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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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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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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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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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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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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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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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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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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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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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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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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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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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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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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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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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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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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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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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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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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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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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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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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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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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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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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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人员配置不足。政务公开工作没有没有专人负责,具体工作人员同时承担其他工作任务导致没有足够的精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与各站所组织协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时常常找不到人或互相推诿,使政务公开工作进展缓慢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工作开展不顺畅。
2、工作缺乏主动性。工作人员完成政务公开工作还是以考核标准为依据,缺乏主动性、自觉性,对于公开内容存在达到要求的数量即止的现象,工作作风和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做好人员配备工作。与领导协商,对政务公开工作配专人负责。向领导说明此项工作需与单位各部门沟通协调,要求对政府全部工作内容进行及时公开,涉及的部门多、人员杂、任务繁重,需专人专职负责方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同时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多与上级单位与兄弟单位沟通交流,以便更好完成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质量,主动公开各类规划信息;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的信息175余条,及时公开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及就业供求信息7余件;公开国家级、自治区级、通辽市及旗本级优化营商政策文件、相关举措及实施情况。及时公开我单位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及相关报表;及时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发热门诊设立、疫苗接种、假期人员流动等方面的信息20余条。
新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