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的公告
根据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实际,现决定延长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期至2023年6月25日,在此期间缴费的参保人员自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地限制,方便更多有意愿的群众在本地参保缴费。尚未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请在缴费期内及时参保,逾期不予办理。
通辽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