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通辽市和奈曼旗关于城镇燃气安全排查警报工作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通辽市检验检定中心对我旗使用中的非强制检定的天然气报警器开展定期检定。
本次共对48家单位(其中,餐饮经营者41家、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7家)安装的69个天燃气报警器进行检定校准。通过检定校准有15个报警器不合格,1家报警器联动装置不合格,1家餐饮单位自购报警器设备尚未安装,一家餐饮单位和一家机关单位尚未检定。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要求企业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尽快找专业人员维修、安装、检定和更换不合格的天燃气报警器。市场监管局提醒天燃气使用单位要时刻绷紧生产安全这条弦,时时监测场所内可燃气体的浓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人身及财产伤害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