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第二季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部署会

发布日期:2023-05-25 浏览次数:157

会议类别:两委会、驻村工作队

会议时间:2023.5.15

会议内容:

本次动态监测有三方面工作:新识别检测户,未消除风险监测户风险评估、验收、脱贫人口和监测人口人员增减。

学习文件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确定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通知》(内党农牧组发2023年第2号)

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内门股自治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操作规程)的通知(内乡振发2023 12号)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的通知》(国乡振司发2023第4号)

一 、排查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所有农村牧区常住人口全面排查,重点排查“10类人群”。

二、排查范围

结合日常走访,对返贫致贫风险隐患,开展经常性、常态化排查预警,及时将符合条件户纳入监测范围,重点关注以下10类人群。

1.脱贫户和风险消除的监测户;

2.一般农牧户中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范围(7500)的低收入户。

3.分散供养五保户。

4.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整户享受低保和近两年新纳入及过渡期取消低保的户。

5.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慢病患者家庭,特别是医保自付超过1万元且后续需要继续治疗的农牧户。

6.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

7.多子女家庭,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牧户。

8.新增危房改造户,特别是低收入家庭无能力改造户。

9.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牧户。

10.务工不稳定农牧户,特别是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收入不稳定的农牧户。

另外,未消除风险监测户是否达到标注风险消除条件,进行收入测算,风险消除评估。

三、排查标准

统筹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人均纯收入不能低于7500元,即2023年监测底线为7500元。

1.脱贫不稳定户。

2.边缘易致贫户。

3.突发严重困难户。

四、排查内容

(一)、农牧户收入测算

首先明确各项收入测算标准。

1.收入测算周期为:2022年3月1日—2023年2月28日。

2.庭院内面积、每耕种1亩地按1800斤*1元计算收入。

3.计算周期内新出生未出售的仔畜,每头牛犊按0.5元计算纯收入;每头羊按300元计算,每头驴按2000元计算纯收入,每头仔猪按600元纯收入。

4.商业经营、临时经营等收入结合实际确定。

5.其他有标准的补助收入,按标准*实际月数计算。

6.不计入收入的补助款包括:项目补助资金、雨露计划补助、教育扶贫补助、贫困生补助、营养餐补助、危房补助、务工交通补助。

(二)新增合规性支出

1.教育支出。

2.医疗支出。

3.住房支出。

4.财产损失。

以上4项支出不计入本户纯收入测算的支出内。当人均纯收入减去人均合规性支出小于或等于监测底线的农户作为重点研判对象。

(三)致贫返贫风险

(四)监测户风险消除

五、网格员逐户筛查,确定入户核实初选名单。

每个网格员对所包联户按照排查标准要求逐户筛查,确定入户核实初选名单。

六、工作人员分工。

一定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优质、高效完成排查工作并将所有佐证材料复印件带回村委会装档备查,坚持“无佐证从无”原则。

由高艳成、张志民、王树田负责按以上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做好各户的收入测算等入户核实工作。

入户核实同时需要完成以下几方面工作:

1.家庭收入测算表、防返贫监测对象核查认定表,防返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验收表,要求现场填写,户主现场签字。

2.收集、归集各户合规性支出佐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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