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审计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
一、2022年审计工作
2022年,旗审计局在旗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旗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始终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审视审计,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有效主责主业,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全面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沟通协调作用。一是履行职能职责。认真执行旗委审计委员会《中共奈曼旗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履行旗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奈曼旗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筹备召开了奈曼旗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二是谋划审计规划。紧紧围绕上级制定的“十四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结合我旗实际,提出了奈曼旗“十四五”规划和2022年审计项目计划,由审计委员会审计通过,为全年和今后审计工作制定了目标,指明了方向;三是审计重大事项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二)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审计,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通过系列学习教育活动,深化、细化、实化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领悟,主动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工作各环节,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演化为工作实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到审计最前沿,开展干部警示教育、谈心谈话、环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全员建立干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审前廉政提醒、审中廉政检查、审后廉政回访制度,监督教育审计干部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严防廉政风险发生。
(三)坚持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2年,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安排部署,经旗委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年初确定审计项目31个。在执行过程中,上级审计机关增加2个,取消4个;旗审计局增加2个,因疫情原因取消1个。经调整后,2022年共完成审计项目30个。
积极开展重大政策跟踪审计。
重点开展预算执行审计。运用大数据分析审计模式,筛查疑点并核实52个预算单位,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着力开展民生审计。开展中央扶持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和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试点项目审计调查,推动项目落地和规范实施,确保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安全规范和有效监管。
扎实开展专项审计。关注上级专项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重点关注影响项目正常推进的堵点难点和困难,及时梳理反映问题,促进重点项目正常推进。
稳步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对项目工程前期审批、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跟踪审计,提高政府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深入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全年共开展部门和苏木(乡镇)等18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履行情况审计1个。重点关注任期内履行部门经济职能、执行国家经济政策、重大经济政策程序和效果、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责任情况、个人遵守财经法规和廉洁自律等方面,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推动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四)坚持系统谋划、一体推进,扎实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
探索研究型审计,提升审计质量。按照上级审计机关要求,积极开展研究型审计工作,树立搞研究型审计的鲜明导向,使研究型审计的理念贯穿于所有审计项目全过程,通过开展研究型审计促进审计项目质量和成效提升。年初以来向自治区报送“十四五”时期国家审计创新发展论文一篇,向市审计局报送审计工作信息64篇,被上级媒体采用53篇。
依托大数据技术,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通过市局审计业务大数据监管平台和工作培训会,利用大数据监管平台统计分析功能,建立和完善督促整改长效机制,通过整改台账与监管平台相结合,梳理问题整改清单,推动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配合旗纪委、巡察工作,促进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抽调人员参与旗纪委、巡察工作,对旗纪委、巡察提出的审计建议认真接洽,积极回应,主动作为,对纪委巡察提出的审计建议全部落实。认真履行旗反腐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旗委巡察协作机制成员单位职责,如实提供有关审计材料,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监督体系中的作用。
(五)坚持培养三能审计干部,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通过开展研究型审计,积极鼓励审计干部总结提炼优秀工作经验,积极踊跃撰写审计信息,全面提升文字综合能力和审计成果运用水平;二是通过“导师”方式对年轻干部进行培养,制定年轻干部培养导师台账。针对每一名年轻干部的个人特点和专业特点指定培养人,注重对年轻干部的知识储备、审计技能、审计思维、对审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正确的价值观等5个方面的培养;三是通过积极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市旗两级纪委、巡察工作,让每一个年轻干部都通过抽调获得锻炼的机会,学习更加优秀的审计工作经验,拓展审计思维和工作方法;四是以股室为单位,开展审计质量互检,为审计干部们提供相互学习促进的机会,促进“能查、能写、能说”的综合素质和法治思维不断提升,推进研究型审计思维拓展。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要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准确把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旗委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全面落实全国、全区和全市审计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立足经济监督,在促进加快推进全旗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新担当、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落细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是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大的政治原则和政治规矩,切实发挥旗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作用。
(二)依法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倾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审计机关要以提升审计质量为主线,灵活运用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两种方式,谋划审计项目,切实发挥审计经济监督的独特优势。一是聚焦重大政策落实加强审计监督,推动国家政策举措落实落细;二是聚焦自治区“五大任务”加强审计监督,推进工作和责任落实;三是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审计监督,及时揭示和消除风险隐患;四是聚焦民生保障和改善加强审计监督,确保政策红利真正惠及广大群众;五是聚焦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审计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谋划实施审计,严格落实自治区和通辽市关于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有关文件要求,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促检查力度,各项审计都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必审内容,压实各方整改责任,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维护审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为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