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级---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奈曼旗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奈政办字〔2023〕27号

发布日期:2023-05-12 浏览次数:76

奈曼旗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和全国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落实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22〕52号),进一步提高气象工作对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保障能力,推进我旗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以及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市政府关于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面向重大战略、面向人民生产生活、面向科技前沿,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坚持创新驱动发展、需求牵引发展、多方协同发展,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建设现代化美丽新奈曼提供更加优质的气象服务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应需求、技术先进、功能完善、保障有力、适应奈曼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气象现代化体系。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和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气象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天气预报准确率达到88%以上,强对流预警信号时间提前量达到45分钟以上;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基本实现全覆盖;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定在90分以上;气象趋利避害作用显著,人工增雨(雪)效率进一步加强。到2035年,建成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气象业务体系,基本实现气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旗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大幅提升,气象深度融入民生保障和行业发展,气象保障奈曼旗重大战略和服务公众生产生活的水平显著提高,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升,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气象高质量发展组织体系。加强对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领导,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奈曼旗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气象高质量发展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举措,调度推进气象事业发展情况。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各有关部门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绩效考核,对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和督办,确保取得实效。(牵头单位:旗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旗气象局、旗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苏木乡镇场、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通辽奈曼工业园区)

(二)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建设。以通辽市气象部门建设自治区气象高质量综合试点为契机,争取国家、自治区、通辽市气象部门重点项目、人才支撑等试点建设和扶持政策。在自治区气象局与通辽市人民政府“局市”合作机制基础上,推动“局县”合作协议签订。(牵头单位:旗气象局;配合单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各苏木乡镇场、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通辽奈曼工业园区)

(三)优化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布局。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奈曼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发挥气象在防灾减灾、生态文明、乡村振兴、智慧城市、交通旅游等重点领域的重要作用,统筹做好资金、项目等保障。依托“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保护气象保障能力建设项目,科学编制实施气象设施布局和建设规划,推进气象监测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牵头单位:旗气象局;配合单位:旗财政局、应急管理局、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奈曼旗分局、乡村振兴局、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农牧和科技局、水务局,各苏木乡镇场、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通辽奈曼工业园区)

(四)实施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将气象人才队伍建设统筹纳入全旗人才工作整体布局,支持气象领域人才引进。建立健全气象部门与地方相关部门人才交流互访机制。将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纳入各级党政领导教育培训体系,鼓励企业、学校、社区与气象部门共建气象科普联动机制,为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牵头单位:旗委组织部、旗气象局;配合单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苏木乡镇场、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通辽奈曼工业园区)

(五)推进气象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气象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建设,加快补齐气象基础设施短板,将气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相关项目库,重点支持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高效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推进旗气象防灾减灾、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智慧气象服务系统、重大气象灾害监测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提升气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牵头单位:旗发改委、气象局;配合单位:旗财政局、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苏木乡镇场、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通辽奈曼工业园区)

(六)加大气象事业发展投入。加大气象事业发展资金、项目投入力度,建立气象领域可持续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重点保障气象防灾减灾、生态文明气象保障、乡村振兴气象服务、智慧气象平台建设、气象台站建设、气象职工同城待遇等工作,支持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旗财政局;配合单位:旗气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苏木乡镇场、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通辽奈曼工业园区)

(七)深化气象事业开放合作。主动服务奈曼旗经济社会发展,支持气象服务深度融入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强局局合作、局企合作力度,强化生态文明气象保障服务。注重发挥气象工作在服务保障等相关领域发挥支撑作用。(牵头单位:旗气象局;配合单位:旗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苏木乡镇场、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通辽奈曼工业园区)

(八)强化气象服务供给能力。推进气象服务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奈曼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建立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互动机制,促进气象信息全领域高效应用。(牵头单位:旗气象局;配合单位:旗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苏木乡镇场、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通辽奈曼工业园区)

(九)加强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领会、全面准确把握《纲要》部署要求,全面组织学习培训,做好宣传解读,结合实际谋划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举措,营造学习宣传贯彻的良好氛围。加强统计监测、分析评估和监督考核,确保《纲要》重点任务落到实处,扎实推动奈曼旗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旗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旗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苏木乡镇场、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通辽奈曼工业园区)

三、强化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统筹做好资金、用地等保障。深化与通辽市气象局的合作,启动新一轮市县合作,推动落实合作事项。加强部门间组织协调,强化督查落实,适时开展评估,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统筹规划布局。科学编制实施气象设施布局和建设规划,推进气象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深化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气象服务供需适配、主体多元。建立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实行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

(三)加强政策支持。进一步落实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与气象事权相适应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保障气象部门职工享受与地方同等的津补贴及地方出台相关待遇的稳定经费投入,落实气象从业人员医疗、养老、公积金等属地管理政策,将气象事业运行和建设项目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奈曼旗气象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法治建设。推动完善地方气象法规体系建设。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强化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审批,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加强防雷安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健全气象标准体系。

 

 

  解读: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奈曼旗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奈曼旗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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