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奈曼旗大镇桂花蔬菜商店)

发布日期:2023-01-18 浏览次数:90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系统网站显示,现将部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奈曼旗大镇桂花蔬菜商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生姜;购进日期:2022年10月6日;规格:计量称重;抽样基数:7kg;检验不合格项目:噻虫胺;检验机构:通辽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奈曼旗大镇桂花蔬菜商店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奈曼旗大镇桂花蔬菜商店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未在其经营环节排查到导致产品不合格原因,按规定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特此通告

 

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8日

信息来源: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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