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佳民宅基地首次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9 浏览次数:112
关于刘佳民宅基地首次公告

初步审定,经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补办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23年06月0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方式:0475-4221004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奈曼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权利人

不动产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刘佳民

土地及房屋

奈曼旗义隆永镇方家营子村

150525107216JC00320F00010001

 

 :130㎡

 :500㎡

 

住宅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