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仁苏木公益(村)村规民约
为了推进我村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新农村,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各户院内外环境卫生由各户自觉维护,院内做到整洁无杂物,同时保证不向街巷乱扔垃圾、杂物。对院内、外环境卫生脏、乱、差者,村委会出面督促改进,督促两次仍不改正者,处以罚款100元。
二、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子女每年至少要为老人提供1800—2600元的生活补助。对父母拒不抚养子女、子女拒不赡养父母者,除进行道德谴责外,由村委会组织依法起诉。
三、倡导婚事新办、丧失简办。提倡不要或少要彩礼,如确需办事费用的,不应超过5万元。如果因索要彩礼造成家庭债务的,债务由子女承担。原则上每桌宴席菜品不超过坐桌人数的2人,活动天数不超过1天。凡因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导致生活困难的,将在全村通报批评,取消低保户、贫困户的相关政策扶持。
四、严禁聚众赌博。发动群众监督、检举聚众赌博人员和场所。对违法赌博者,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五、严禁造谣、信谣、传谣,不传播负面信息。对拨弄是非、混淆视听的,村委会及时查证辟谣,让居心不正的人没有市场。不得在各类媒体发表、转发不实的信息。对发表不实信息未构成犯罪的,一经查证,处以100—300元罚款。
六、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不请神弄鬼和装神弄鬼,不在网络上传播负面、反动言论,不参加邪教组织。对封建迷信和参加邪教组织者,进行积极、正面的说服教育。对屡教不改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七、严禁吸毒贩毒。对有吸毒苗头人员加强教育,对吸毒、贩毒人员,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八、树立厚养薄葬新风,杜绝在丧葬过程中存在的大讲排场、吹吹打打、鸣放鞭炮的不良行为。
九、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树木等公共设施。对故意破坏、毁坏公共设施者,双倍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十、不得私自开荒,不得私自改变土地用途。承包地、口粮田不得私自扩大经营面积,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对于村民建房屋、棚舍、取土等情况,依据法律政策向村委会进行申报审批。对于未经批准的,责成本人恢复原状,并予以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十一、保护林木。严格按审批指标采伐林木,严禁私砍乱伐。对超指标采伐和私砍乱伐,未构成违法犯罪的,按实际株数,每株罚款100元。对房前屋后等不需办理采伐指标的林木的采伐,需报村委会审批;未经审批采伐的,按实际株数,每株罚款50元。严禁损毁村内绿化树木,每毁坏1颗,罚款300元。
十二、加强消防、生产生活安全管理,严禁秸秆进村,如确实需要进村由村委会批准,并在3日内粉碎存放在安全地点。对私自进村的罚款5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严防野外用火。严禁焚烧秸秆,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十三、邻里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不寻衅滋事,不侮辱、诽谤他人,不造谣惑众。
十四、形成学科学、用科学风气,争做产业结构调整实践者、致富创新的引领者。
十五、提倡厕所革命,改造农村厕所是一个社会工程,是新时代振兴乡村的重要内容。改造农村厕所是提高农村卫生环境卫生以健康的重要标志之一。
十六、反对家庭暴力,对于家庭暴力要勇于向外界求助,可以向村委会或妇联求助,村委会和妇联出面协调有关部门予以制止或解决。
十七、反对黑恶势力,对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要坚决打击。
十八、全体村民共同遵守村规民约,共同监督,对表现优秀的村民予以表彰,对存在不良行为的村民给与通报批评,对拒不改正的取消其相关农业政策。
十九、此村规民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十、 本《村规民约》由村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