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今年“520”恰逢星期六,为了让新人们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顺利缔结幸福婚姻,经奈曼旗民政局研究决定,2023年5月20日(星期六)奈曼旗婚姻登记中心为“爱”加班,为广大准新人办理结婚登记业务。根据相关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5.20”婚姻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奈曼旗婚姻登记中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采取电话预约婚姻登记服务。
二、为避免扎堆登记,办理所有婚姻登记业务的群众必须提前一天进行预约,预约电话:0475-4210514,预约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奈曼旗婚姻登记中心根据预约时间先后顺序,分批、分时段办理。预约时间未到婚姻登记中心办理登记视为放弃预约。在办理婚姻登记业务过程中,禁止亲友及其他人员进入婚姻登记办公区域。
三、登记材料
(一)初婚登记:户口簿原件(集体户口需要提交本人户口页及加盖红章的集体户口簿主页)、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婚前健康体检报告、近期2寸红底合影照片3张。
(二)军婚:现役军人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所在团级以上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婚前健康体检报告、近期2寸红底合影照片3张。
(三)再婚登记所需材料:1.户口簿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近期2寸红底合影照片3张;2.婚姻状况为离婚,户口簿婚姻一栏标注为离婚,需提供离婚证件原件(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及判决书的法律文书生效证明);3.婚姻状况为丧偶的,户口簿婚姻状况一栏标注为丧偶(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四、请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群众按预约时间提前10分钟到现场,提前准备好办理婚姻登记所需证件材料,减少现场停留时间。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温馨提示:幸福婚姻需要夫妻二人相互扶持、共同经营;只要感情好,天天都是好日子!
奈曼旗婚姻登记中心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