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人社办发〔2021〕 179 号《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对吸纳脱贫人口 5 人(含 5 人)以上与其签订 6 个月(含 6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就业帮扶载体按规定给予每人一次性补助 3000 元,经企业申请,乡镇实地核查,就业部门复核,人社部门审核,现对符合发放条件的内蒙古奈曼旗昂乃型砂厂(普通合伙)就业帮扶车间吸纳11名脱贫人口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3.3万元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6日-2022年12月12日
监督电话:0475-4213961
奈曼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