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民政局2023年4月份工作总结及5月份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3-05-04 浏览次数:157

2023年,全旗民政工作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旗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的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积极推进民政各项工作取得高质量发展。

一、20234月份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乡低保及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工作。发放4月份城镇低保资金134.277万元,受助困难群众1316户12268人;发放4月份农村牧区低保资金1055.1万元,受助困难群众18429户31173人。积极开展新申请与在享低保入户抽查工作,分别对大沁他拉镇和土城子乡开展低保入户抽查工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比对信息2.9万余条,对发现的疑点数据均进行进一步核实处理。

2、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工作。完成5月份特困人员补贴资金发放,共计发放资金149.49万元,受助困难群众1920人。开展临时救助、特困供养人员二季度台账录入及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老年人生命健康安全。健全完善临时救助、特困人员台账及系统维护更新。

(二)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1、社会福利工作。全面加强养老机构各项工作管理,组织养老机构人员参加奈曼旗第一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完成8个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相关医疗机构合作协议签订工作。扎实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发放2023年4月三民115人14.4438万元、精简退职31人0.351133万元、孤儿22人4.136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8人12.972万元、高龄津贴6025人62.21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2023年4月8616人43.08万元。全面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工作,开展重残人员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子女关爱保障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本月新审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6人、孤儿2人;同时,深入各苏木乡镇(场、街道)进行儿童相关政策宣传,营造良好保障氛围。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运营、一次性建设、责任保险补贴申报工作,贯彻落实定期探访制度,定期探访377人,救助老年人13人,累计救助金额2.4万元。同时,深入各苏木乡镇督导儿童未成年人保护站、儿童之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工作及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改造工作,不断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

2、社会事务工作。完成5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及系统录入工作切实加强流浪乞讨人员寻亲救助,截止目前共救助7人扎实推进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和长效治理工作,完善村级历史性集中埋葬点数据收集整理,积极开展清明节“惠民、绿色、人文”祭扫工作,并对全旗殡葬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发放宣传单、新媒体宣传等方式,大力倡导文明殡葬、绿色殡葬,期间共接待群众咨询30余次;同时,完善、制定、出台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和方案、涉企信息归集与共享工作方案。继续做好婚姻登记各项工作,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要求,完成了历史档案数据梳理。婚姻登记本月共办理结婚登记153对,离婚登记申请81对(仅申请,未办理),正式办理离婚手续93对,补办婚姻登记56对。不断加强行政区划管理,维护边界地区安全稳定,本月区划地名共调处边界案件1宗,实地探勘认界1次;同时,积极配合通辽市数字行政区划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对全旗周边地区省、市、旗三级界线界桩进行位置确认,共确认界桩61颗。

(三)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工作扎实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年龄结构、学历结构、是否为村党组织纪检委员兼任统计工作;围绕“五社联动”作用发挥、社工站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等主题,上报“五社联动”月报表和乡村振兴志愿服务活动汇总表和宣传稿件。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全区苏木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指导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做好相关软件准备和系统补录工作。安排部署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四)提升民政综合能力建设水平。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民政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和社会救助领域业务培训班,强化基层为民服务能力。扎实开展集中学习与自学,紧密围绕机关工作实际、上级党组织要求以及党员干部自身需求,制定周密详尽的学习计划,对学习进度、内容等作出明确规划。建立学习强国APP学习机制,每周通报学习强国积分排名情况。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2023年奈曼旗民政局党支部三会一课计划,4月份开展党员干部集中学习2次,专题学习2023年全国两会精神,筑牢党员使命担当。认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制定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目标,确保高效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自治区、市、旗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民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调度、同落实。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平台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主体责任;制定《奈曼旗民政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方案》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次,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引导全体干部职工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扎实抓好巡察整改等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平台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主体责任,注重联系实际,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开展廉政宣传教育,确保廉政文化建设取得实效。

二、20235月份工作安排

社会救助工作。继续开展城乡低保新申请户与低收入家庭入户核查工作,进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发放5月份城乡低保资金完善临时救助、特困人员台账、系统维护更新对全旗新增特困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加强对各敬老院消防、食品、卫生、人身、日常服务及伙食标准的监督管理,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健全完善奈曼旗第二敬老院项目建设,持续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工作管理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准备并完成2023年6月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及系统录入、残疾人档案提交工作。提升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围绕照料服务达标、救助寻亲服务、规范街面巡查、推进源头治理等内容,持续深化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创新。继续加强对殡仪馆及殡葬服务行业价格秩序及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提升殡服务;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加大“三沿七区”范围内违建墓地整治力度,拓宽宣传渠道,提倡人文殡葬、绿色生态殡葬。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推进抽查事项全覆盖、抽查工作常态化、抽查结果公开,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满意度。继续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行政界线管理,排查全旗各级边界地区安全隐患,着力解决各类边界纠纷案件。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宣传地名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弘扬保护地名文化,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扎实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工作巩固地名普查成果,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

(三)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工作。一是继续做好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健全完善嘎查村、社区工作制度、学习制度、会议制度,深入落实嘎查村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制度,积极开展社区协商,严格执行嘎查村、社区三务公开制度,督促嘎查村对三务公开信息及时、实时公开,促进嘎查村、社区决策程序和办事过程公开化、透明化。二是做好苏木乡镇社工站中期评估准备工作。把推进苏木乡镇社工站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积极整合资源,协调推进,指导挂牌的乡镇有计划、有步骤的逐步开展社会工作服务,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做好系统信息录入。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推动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及社会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日常化管理,开展社会组织年检。

(四)增强民政服务群众能力。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好讲党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同时做好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工作。加强和完善学习制度,持续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严格贯彻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合理制定中心组和党员学习计划,调动党员干部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党员思想理论水平和自身素质。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每月“监督执纪+”平台各项任务;利用微信群发布廉政课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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