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防范风险及预案

发布日期:2019-11-04 浏览次数:116


 

四林筒村民间高利贷防范及化解预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治理农村牧区高利贷若干措施的通知》(内政发〔2017〕78号)及《关于依法打击和规制民间借贷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委办〔2018〕295号)文件要求,为更好地开展农村牧区高利贷综合治理工作,助力脱贫攻坚,结合我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市旗乡村四级联动、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到2019年底,基本完成我村贫困户存量高利贷化解工作;基本实现村民科学理财、理性消费目标;广大村民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个人正当合法权益,远离民间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危害。

积极配合苏木乡镇和相关部门认真核查、统计村民民间借贷的真实负债情况,对本村民间借贷风险隐患等级做出准确评估,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化解民间高利贷,掌握重点涉及高利贷人员的相关动态,避免因非法讨债行为引发聚集维权、越级上访及个人极端事件的发生。

二、工作方法

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向广大村民宣传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和信贷规则,选取典型案例,利用广播和微信群进行宣传,传递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违法要受到惩戒,犯罪要受到制裁的导向,引导人们远离高利贷的危害,促进民间借贷市场健康发展,不断增强全村借贷风险防范意识,努力形成诚信守信的良好氛围。

(一) 加强组织领导

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健立金融扶贫工作组,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为专项行动提供坚强保障。

(二)落实工作责任

“马上办”、“钉钉子”精神,强化责任落实,支部书记负总责、村主任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责任落实到人,立即开展相关工作。

(三)强化工作协同

建立和完善政策互动、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机制,切实形成综合治理的工作合力。要分别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具体工作人员对接工作进展情况。

(四)建立长效机制

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好防范和化解我村民间高利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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