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检察院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3-04-27 浏览次数:69

奈曼旗人民检察院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

 

2023年我院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聚焦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和能力素质“双提升”,建立常态化学习交流研讨机制,持续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质量,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筑牢政治之魂,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牢牢把握政治机关根本定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优化完善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落实机制,在履职尽责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的要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坚持重大情况、重要事项及时向旗委和政法委请示报告。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抓指导、抓督查,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落实机关党委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督查和考核评价机制,抓实党支部书记述职测评工作。

(二)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形式,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切实将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目标上来,引导广大党员鼓起奋进新征程、建工新时代的精气神,切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各项工作部署中。

(三)精心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按照旗委组织部及上级院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全区延伸拓展的“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团结奋斗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群众性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继续保持团结奋斗、争先创优的精气神。

二、补足精神之钙,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坚持思想引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安排部署的各项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压实压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结合业务工作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风险“三清单”。定期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及意识形态领域(含网络)进行专题研究、分析研判和通报。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强化党委(党组)阵地管理,摸清底数、排查风险,加强对我院网站、“两微一端”及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网络舆情监管,积极稳妥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组织正面宣传,开展重点主题宣讲、形势宣传、政策宣传、成就宣传和典型宣传等,巩固壮大主流舆论。

(二)加强思想理论武装。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原则上每月至少安排1次集中学习研讨,全年不少于12天,每半年组织1次考试测评,每年举办1期读书班。用好“学习强国”“智慧检务”“检答网”等平台载体,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学习、经常性学习,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与党员干警谈心谈话活动。发挥党委(党组)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采取领导干部上党课、研讨交流、主题宣讲等方式,切实增强理论深度、实践力度、情感温度,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教育。将民族工作列入院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到检察干警教育培训之中,把党的民族工作理论政策教育列入培训计划,不断提升干警对民族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搞好民族团结的能力。利用院机关五楼“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专题展厅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民族法制宣传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等为契机,经常性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教育。

三、夯实基层基础,筑牢战斗堡垒

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扎实开展主题党日、完善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至少为所在党支部讲1次党课。加强对支部的培训指导,细化责任清单,注重典型引路,补齐工作短板,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得到坚决贯彻落实。

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升党员干部素质

(一)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年内计划发展党员5名。严格政治审查标准,强化院党委的把关作用,将“在推行使用三科统编教材中的表现”纳入发展党员政审内容。充分运用网络、新媒体等技术,提高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质量。

(二)注重年轻干部培养。按要求上报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书记员招聘计划,及时将年轻干部补充到检察队伍中来,形成合理的梯次结构。加强对年轻干部的系统化培训,切实提高年轻干部“七种能力”。让优秀年轻干部参与重大专项工作,到重大斗争一线摔打磨练,切实提高实践本领。加强跟踪管理,全方位、近距离、多角度了解年轻干部现实表现。坚持从严从实管理,对年轻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促进健康成长。

五、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机制。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与派驻纪检组共同抓好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查找廉政风险点,明确具体防控措施。

(二)加强纪律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加强对全体干警的教育、管理、监督,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工作中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三务公开、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廉政谈话等制度。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始终保持对检察干警违法违纪问题“零容忍”,做到有案必查,有访必核。坚决杜绝利用检察权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刑讯逼供、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失职渎职,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案件等违法违纪行为。对严重违法违纪的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三)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纠治“四风”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整治检察机关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警车管理、公车使用等制度,坚决纠正党员干部违规宴请、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行为。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和检察人员“六个不准”的纪律规定。加大整风肃纪工作力度,坚决防止和避免纪律作风问题反弹和流于形式。对检察机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检察纪律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及时处理,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作风的新变化。深入推进“清风干部”“清风标兵”评选工作,选树先进典型,激励干部干净担当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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