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沁他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沁他拉镇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30日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嘎查村,各办公室、中心、局,驻镇机关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大沁他拉镇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30日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大沁他拉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9日
大沁他拉镇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30日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根据国家林草局下发的森林督查涉嫌违法图斑数量,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30日集中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效整治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问题,全面做好森林督查涉嫌违法图斑整改工作,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森林草原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保护全镇林草资源。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各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的大沁他拉镇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30日集中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日常巡查专项组、案件查处专项组、政策法规专项组、监督执纪专项组、宣传舆情专项组等6个专项推进组,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三、整治任务
(一)2022年5月,奈曼旗林草局下发森林督查疑似违法图班1405个,大沁他拉镇涉嫌疑似违法图斑24个。
(二)2022年11月,奈曼旗林草局下发森林督查疑似违法图斑1765个,大沁他拉镇涉嫌疑似违法图斑211个。
(三)2023年2月,奈曼旗林草局下发森林督查疑似违法图斑1265个,大沁他拉镇涉嫌疑似违法图斑156个。
(四)不在森林督查违法图斑范围内的其他破坏林草资源违规违法行为。
四、整治时间
2023年4月1日-4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执法主体。涉嫌行政违法的案件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构成犯罪的及时查处并移交公安机关办理;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时查处违法行为,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
(二)全面排查处置。坚持“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原则,把握政策界限,实事求是抓好整治。对国家和自治区下发的疑似违法图斑和违规违法占用、开垦草原林地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要统筹优化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配齐配足精干力量,协调好派出所执法力量,分区包片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集中攻坚行动;切实履行职能职责,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展开专项行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严格恢复植被。案件查处到位后,应拆除建筑物的要确保拆除到位,对能补办手续的要责令当事人依法补办手续,应恢复植被的要按照《造林技术规程》要求恢复到位。植被恢复要按照为“谁破坏、谁负责、谁治理”原则,通过民事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方式追究违犯罪行为人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责令当事人在专项整治“30日集中攻坚”行动时间内完成草原林地植被修复并达到合格标准;对无责任主体的,要制定生态修复治理方案,逐年纳入草原林地保护修复和治理计划,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确保恢复治理效果。
(四)强化协调机制。镇党委、政府牵头,建立由镇纪检监察、镇综合执法局、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自然资源所、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采取联合执法、联合办案等形式,提升整改工作的实际效果。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林草普法活动,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升林草保护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林草资源的浓厚氛围。
(六)强化责任担。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调度,实行领导包联责任制,亲自带队深入一线,亲自带队指挥、亲自上手督办,切实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要主动作为、不等不靠,逐条逐项明确整治任务、责任人和时间表,严格按照分解的问题清单,全面开展违法图斑排查整治工作。
附件1:大沁他拉镇破环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项治“30日集中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2:国家森林督查图斑层级责任包联清单
附件1
大沁他拉镇破环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30日集中攻坚”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贾 轶 镇党委书记、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蒋翠艳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李 广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包玉海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总工会主席
梁富江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朱晓慧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妇联主席
邱跃辉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政府副镇长
王浩然 镇党委宣传委员
王洪双 镇党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王明会 镇政府副镇长
张继承 镇政府副镇长
齐晓东 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郑维海 镇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久发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朱立学 镇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王洪元 大沁他拉镇司法所所长
崔海辉 大沁他拉公安派出所所长
宝 荣 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
陈俊岭 双合村党支部书记
王学刚 先锋村党总支部书记
王国锋 光明村党总支部书记
王海军 北老柜村党支部书记
张 聪 鄂布根包冷村党总支部书记
蔡常明 吉格斯台嘎查党支部书记
马宝音加力根 包日呼吉尔嘎查党支部书记
白青格勒 淖尔图浩来嘎查党支部书记
陈永胜 敖包代嘎查党支部书记
梁革命 花木代嘎查党支部书记
乔玉存 刘家堡村党支部书记
徐万江 和平村党支部书记
王海波 胜利村党支部书记
马作鹏 兴隆地村党支部书记
江雪丽 西甸子村党支部书记
韩晓波 舍力虎村党支部书记
张 彪 德隆地村党支部书记
龚七十三 道劳代村党总支部书记
郎艳平 兴隆庄村党支部书记
邱宏伟 福兴地村党支部书记
刘国学 太平村党支部书记
白相军 桥东村党支部书记
王玉峰 红星村党支部书记
姚宝义 护桥村党支部书记
苏 波 嘎海花嘎查党支部书记
孙 虎 东毛盖图嘎查党支部书记
李艳慧 西毛盖图村党支部书记
郑维信 沙日勒吉台村党支部书记
王 伟 昂乃村党支部书记
徐春清 古柳村党支部书记
高满都呼 奈林他拉嘎查党支部书记
包海燕 孟和嘎查党支部书记
梁显军 尧勒甸子村党支部书记
朱 学 朝阳村党支部书记
谢凤民 瑙棍塔拉嘎查党支部书记
周恩虎 海拉苏嘎查党支部书记
徐 诚 沙日塘村党支部书记
刘 飞 哈沙图村党支部书记
李旺林 章古台嘎查党支部书记
席双福 富康村党支部书记
敖毕西图 哈沙图嘎查党支部书记
张志影 英特嘎查党支部书记
于 宝 常胜村党支部书记
牛景鹏 西湖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日常巡查专项组、案件查处专项组、政策法规专项组、监督执纪专项组、宣传舆情专项组等6个专项推进组,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张继承 镇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齐晓东 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成 员:初杰锋 大沁他拉公安派出所副所长
黄智静 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
康青青 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
高国木 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
杜青林 镇自然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
负责做好对专项整治“30日集中攻坚”行动的统筹安排、协调调度、督促落实等工作。
(二)日常巡查专项组
组 长:陈俊岭 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
成 员:程绍锋 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
吴建华 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
孙红伟 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
负责草原林地领域违规违法问题的排查核实工作,对破坏草原林地问题进行研判分类并提出整治处置措施,报综合协调组审核后及时移交办理。
(三)案件查处专项组
组 长:崔海辉 大沁他拉公安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李久发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初杰锋 大沁他拉公安派出所副所长
岳占文 大沁他拉公安派出所副所长
刘国信 大沁他拉公安派出所副所长
张文广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
董志远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
吴晓波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
张 泽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
负责按照综合协调组移交的问题整治处置清单查处各类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案件,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规定时限完成查处整治任务。
(四)政策法规专项组
组 长:包玉海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总工会主席
副组长:王洪元 大沁他拉镇司法所所长
成 员:王晓波 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张 富 大沁他拉镇司法所工作人员
负责对整治处置措施和整治结果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把关,依法依规提出意见建议。
(五)监督执纪专项组
组 长:梁富江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成 员:董 亮 镇纪委委员、监察办监察员
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进行处置,依规依纪依法开展案件审查调查和追责问责。
(六)宣传舆情专项组
组 长:王浩然 镇党委宣传委员
成 员:陈美琪 镇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刘妮欣 镇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中舆论宣传、引导、曝光等,做好舆情管控,对于负面舆情敢于发声表态,避免形成舆情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