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翟莹莹等9名同志转为正式党员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1-16 浏览次数:68

关于翟莹莹等9名同志转为正式党员的批复

 

中共政府机关第二支部委员会、中共卫生院支部委员会、中共哈日特斯格嘎查支部委员会、中共乌干沙日嘎查支部委员会、中共东界哈日麻台嘎查支部委员会、中共太平庄嘎查总支部委员会(中共北乌兰额日格小组支部委员会)

 

2023年01月16日,党委会议审议讨论了翟莹莹、宝丽娜、海花、席桩子、高常岁、国振、岳田宝、梁胜利、龚彩霞等9名同志的转正事宜。党委委员9名,实到会9名,经会议研究讨论,批复如下:

9名党委委员一致认为中共政府机关第二支部委员会翟莹莹、宝丽娜2名同志已具备正式党员条件,同意批准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党龄自2022年12月10日起算。

9名党委委员一致认为中共卫生院支部委员会海花同志已具备正式党员条件,同意批准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党龄自2022年11月7日起算。

9名党委委员一致认为中共哈日特斯格嘎查支部委员会席桩子同志已具备正式党员条件,同意批准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党龄自2022年11月8日起算。

9名党委委员一致认为中共乌干沙日嘎查支部委员会高常岁、国振、岳田宝3名同志已具备正式党员条件,同意批准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党龄自2022年11月8日起算。

9名党委委员一致认为中共东界哈日麻台嘎查支部委员会梁胜利同志已具备正式党员条件,同意批准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党龄自2022年11月8日起算。

9名党委委员一致认为中共太平庄嘎查总支部委员会(中共北乌兰额日格小组支部委员会)龚彩霞同志已具备正式党员条件,同意批准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党龄自2022年5月30日起算。

 

中共黄花塔拉苏木委员会

20231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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