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文物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2023-03-08 浏览次数:91

根据自治区文物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立即开展全区文物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我旗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工作实际,周密部署快速行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文物安全工作提升责任意识  

严格落实领导责任,把文物安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职责明晰、任务具体、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组织人员深入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文物安全隐患排查和督查,限期整改。我旗按照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排查定级文物、博物馆单位盗窃盗掘和火灾等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我旗成立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对全旗定级文物、博物馆单位进行巡查,对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奈曼旗文化和旅游局牵头二级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文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全面负责文物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开展文物安全隐患自查

(一)基本情况

我旗现有古遗址367处,被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点多达25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自治区级8处,市级5处,旗级9处。我旗现有馆藏文物4850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12件(套),二级文物35件(套),三级文物25件(套)。

(二)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上级文物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本着逐一排查、一个不落,逐一建档、一个不缺,逐一诊断、一个不差,逐一整改、一个不少的原则,重点检查各类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检查日志存档,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工作组于3月1日至3月8日,先后对龙尾沟墓地、西奈曼冶铁遗址、南梁东遗址等7个自治区级和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文物安全检查工作。工作组从以上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安全责任落实以及安全风险评估等几个方面切入点进行检查工作。严格检查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巡查制度落实情况,此次排查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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