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组织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3-02-09 浏览次数:116

重点工作

(一)开展一次党性实践活动。通过“党日+实地观摩”、“党日+党内关怀”等形式,结合活动主题与自身实际,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党性活动。如清理村部卫生、为群众帮办代办等工作,开展党员干部志愿服务等活动。

(一)(二)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组织全体党员结合组织生活会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把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坚持以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为工作目标,努力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书写好通辽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要注重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对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老党员、流动党员等群体,党支部采取灵活方式为他们“送学”、“补课”,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安排专人进行辅导,传达相关要求,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

(三)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对上月工作进行通报总结,并对本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开展谈心谈话,做到支委成员之间、支委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谈心谈话全覆盖。

(四)开展一次遍访活动。各党支部班子成员和网格党员要组织开展一次遍访所管辖的网格活动,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外防输入,排查本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情况。

(五)开展为群众办一件实事活动。各党支部结合困难群众需要,为有困难的群众办一件实事。

(六)召开一次支委会。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召开支委会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同时结合各项工作要求,对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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