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已完成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具有我区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旗(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地方专项计划生源为我区范围内的农村牧区户籍 (含户籍地属农村牧区)且已完成2023 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高校专项计划,又叫做“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是国家为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让更多的农村学生上大学而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主要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已完成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旗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有关高校可在上述三项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高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经教育部同意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高校。高校专项计划涉及学校名单查看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考生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并在4月25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
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1.按照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2.严查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对于专项计划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学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考和录取资格,同时由相关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