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
问题一:事业单位岗位类别怎么设置?
答: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三类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主体,一般应占单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问题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要求?
答:1、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称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指导意见确定。
2、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3、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市本级总体控制目标为2.5 ∶4.5 ∶3,旗县市区总体控制目标为1.8 ∶4.2 ∶4(其中,教育、卫生、农林牧水等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相对集中的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最高不超过20%)。
4、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 比例按照以下标准控制∶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 3 ∶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 ∶4 ∶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 ∶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 之间的比例为 5∶5。事业单位专业技术正、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市 本 级1 ∶3至1 ∶4, 旗 县 市 区1 ∶5至1 ∶6之间,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调控。
5、事业单位根据承担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等因素,结合实际,自主科学合理确定专业技术主辅系列岗位。
6、实施“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旗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10% 以内控制,比例单列,单独使用,不占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主要用于在旗县以下中小学、卫生、农牧业、林业、水利、乌兰牧骑、文博等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问题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答: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3、专业技术一级、二级岗位须满足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条件,分别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
4、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须在相应下一等级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
5、首次聘用在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岗位的,一般应聘用到相应岗位最低等级。具有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因单位岗位不足低聘的,可视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其起聘岗位等级。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
问题一:每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什么时候开始进行?
答:我市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一般都在每年的5-6月份就开始进行。可以登录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查询当年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文件。
问题二:我市职称申报评审范围之内的人员有那些?
答:1、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2、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3、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高技能人才。
4、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问题三:评审条件怎么查询?
答:2022年出版、会计、经济、档案、农牧业、基层卫生、工程电子、工程纺织、工程轻工、工程快递、社会工作师、高校教师、中小学教师、技工院校教师、职业学校教师15个系列(专业)执行自治区新修订的职称评审条件,其他系列(专业)继续执行2017年修订的职称评审条件。
问题四: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职称条件有几项?
答:申报人员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评审职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按规定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1、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推荐(需提供相关业绩、贡献和成果鉴定材料),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由自治区相应高级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2、自治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经所在单位对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可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相应职称,适用自治区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政策,由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含原“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引进人选,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科技成果国家级奖额定获奖人员,或科技成果自治区(省部)级一等奖额定获奖人员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由相应评委会根据业绩成果进行评定(其中对于参加考评结合系列职称评审的,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不参加考试,直接参加评审)。
4、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地区工作、获自治区科技成果二、三等奖以上各1项的额定获奖人员,或者自治区行业一等奖(含原盟市科技成果一等奖)2项以上的额定获奖人员,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获得者,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一层次人选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由相应评委会根据业绩成果进行评定(其中对于参加考评结合系列职称评审的,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5、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军队转业干部调入(调整、安置)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后,5年内初次申报职称,可不受职称任职资格限制,比照同等条件人员参评相应职称评审。其中参加考评结合系列评审的,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通过上述1-5项条件破格申报职称的人员,原则上只可享受一次政策优惠。上述人员不受岗位数额(比例)限制参加职称评审。
问题五: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有哪些?
答:1、对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农村牧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时,侧重考察实际工作业绩,不作论文、科研成果要求限制。对在苏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不设定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2、对在旗县(市、区)从事专业工作满3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在苏木乡镇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专业的限制,在业绩成果等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
3、对在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的本科毕业生和满4年的大专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对全日制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在规定的考核认定年限基础上提前1年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4、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在晋升高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的农村牧区基层工作服务经历,鼓励引导更多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
问题六:实施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有哪些?
答:非公有制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职称,其中,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参加考评结合系列职称评审的,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对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论文和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问题七:什么是转系列评审?
答: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参加转系列(专业)评审时,按照“先转后评”的原则,须在新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可转评新系列(专业)同等级的职称;转系列满1年后,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可申报新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评审。转系列人员参加晋升的,过去的资历连续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予以认可。
问题八:什么人员可以考核认定?
答:1、在站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自治区内工作的,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其中国家规定需考试的系列,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再进行认定)。
2、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以考代评专业除外),经考核合格,可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不需要进行评审,其中,大学专科毕业、工作满3年的可认定助理级;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的可认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2年的可认定中级;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认定中级。
问题九:旗县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怎么申报职称评审?
答: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把关后,可通过以下单位(部门)推荐报送。
1、存放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2、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
3、工作单位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问题十:申报材料要求有哪些?
答:1、为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及推进电子证书工作,申报高、中、初级职称人员必须首先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中注册,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个人2寸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方可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
2、申报人员应按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见附件1)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纸一式2份)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A3纸高级一式15份、中初级一式5份),其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必须双面打印,胶粘成册,不得复印或用订书机简单装订,附件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收。
3、中、初级考核认定人员须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中注册并完善信息上传照片后,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一式2份),完成填写申报工作。下载地址:https://www.nmgrck.cn/front/。
4、申报人员填写的表格和提供的材料附件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在表格填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须有附件材料佐证。不再要求学历认证、期刊查询和论文检索。
问题十一:区外职称证书可以互认吗?
答:区外证书互认。从中央单位、外省市和军队通过组织调动、转业安置或个人自主来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在区外(军队)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要换证的,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经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并换发证书。
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
问题一:“在旗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和在苏木乡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后,可不受本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答:在旗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的和在苏木乡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在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后,有空缺岗位的按空缺岗位聘用,无空缺岗位的可不受本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超岗位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内部最低等级(如:专业技术七级、四级)。按上述条件聘用后,在内部岗位等级晋升时,须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如在苏木乡镇工作满19年,在旗县工作满12年,现在旗县工作,可将苏木乡镇工作时间累计计算。
如调离基层工作,则不再享受基层相关政策。
问题二:“累计在苏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已聘专业技术人员,在岗位聘用、等级晋升时可不占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职数”?
答:累计在苏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满20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已聘专业技术人员,在岗位聘用和内部岗位等级晋升时均可不占本单位的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空出的岗位可用于聘用其他人员。
问题三:“在旗县以下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满8年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后,可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限制聘用到相应岗位”?
答:在旗县及以下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满8年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后,如岗位有空缺按空岗位聘用,如岗位无空缺,可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限制,聘用到相应岗位(即:专业技术十级)。
问题四:“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或工龄满30年的工勤技能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聘用到相应工勤技能岗位”?
答:在工勤岗位聘用满30年且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的工勤技能人员,可按取得的资格证书聘用相应岗位。聘用在工勤岗位的人员,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的,可按取得的资格证书聘用相应岗位。按上述两条聘用相应岗位后,如取得上一级资格证书且符合工勤岗位聘用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晋升相应岗位。
问题五: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通过第三方鉴定机构获得的技能等级证书能聘任吗?
答:工勤岗位聘用时的资格证书,须是人社部门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试获得的资格证书,方可作为在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兑现工资待遇的依据。(通过第三方鉴定机构获得的技能等级证书,目前不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兑现工资待遇的依据。今后如有变化,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