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土城子乡:惩治破坏草原林地违法行为不手软

发布日期:2023-04-06 浏览次数:83

【重罚】

惩治破坏草原林地违法行为不手软!

    为切实强化草原林地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案件警示作用,现将近期我乡辖区内多起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通报,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

  1.202336日下午,土城子村胡某某在自家林地内烧荒时,导致周围地块过火,过火面积7.1亩,其中包括60株杨树被不同程度烧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中的相关内容,被奈曼旗森林公安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800元。  2.202337日,成山村赵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自家杏树地采伐杏树40株,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相关内容,被奈曼旗森林公安局责令限期补种树木,并处以罚款1200元。  3.20234月,土城子乡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巡查中发现高和村孙某某、郝某某进行烧荒的违法行为,对其各作出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4.20234月,土城子乡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巡查中发现后头沟村韩某某、张某某进行烧荒的违法行为,对其各作出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土城子乡人民政府和土城子派出所会继续加大对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保护好草原林地资源,筑牢我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

 

信息来源:土城子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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