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
2023年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党的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部署要求,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坚定不移推动党建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政治引领 夯实党建基础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重点把握党的二十大对政务服务相关工作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发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依托党支部三会一课、专题培训班、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继续开展“我来学”“我来读”“我来比”“我践行”等系列二十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所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
(二)巩固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主题教育不是一阵风而是一个长期的思想教育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根据上级党委要求完善党史学习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列出年度学习任务清单,年内至少组织1次党史专题学习研讨,1次学习交流活动。结合中心工作持续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
(三)坚持“第一议题”强化思想引领。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员干部必修课,抓好《党的二十大文件汇编》、《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本学习,用好学习强国平台,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使广大党员和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
(四)抓牢抓实宣传思想工作。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员教育学习计划,增加《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内容比例,使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同步推进,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推动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议程,每半年研究部署1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将意识形态内容列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提高宣传队伍适应新时代要求的舆论引导能力、工作创新能力、对外宣传能力,结合实际对党务工作者、网评员、股室负责人开展写作培训,积极宣传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中取得成效和成熟做法,展示机关良好形象。(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其中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员教育学习计划3月底前完成,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上半年不超过7月份,下半年不超过12月份)
(五)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抓好贯彻落实,按时开展“民主团结进步月”、“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等工作,年内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组织1次专题研讨,对政务服务大厅的蒙汉双语标识进行1次集中排查。(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其中开展蒙汉双语标识排查7月前完成。)
二、抓好队伍建设 夯实组织基础
(一)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制度,巩固深化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主线,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完成时限:党员大会每季度1次,支委会每月1次,党小组会每月1次,党课每季度1次,主题党日活动每月1次。)
(二)加强和改进党员管理。严格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党费收缴管理,开展经常性党员义务和权利教育,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抓好载体活动实施,组织开展好“七一”系列活动、党员承诺践诺和志愿服务活动,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强化党员在党意识。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落实发展党员程序,引导优秀青年向党组织靠拢,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和培养等工作。(完成时限:全年开展,其中“七一”系列活动在6月底到7月上旬集中组织。)
(三)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将群团工作纳入党建责任目标考核,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探索实行“党支部”对接“团支部”工作机制,强化群团组织政治属性。紧扣“三八”、“五一”、“五四”、“十一”等关键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活动、文体活动,增强群团组织的凝聚力。持续在窗口团员中开展“五学五比四争创”活动,形成比先进、学先进、争先进、创先进的浓厚氛围,引导团员青年建功立业。(完成时限:全年开展,按关键时间节点组织活动。)
(四)深化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对人才队伍和年轻干部队伍的建设,制定年度人才队伍工作要点和年轻干部队伍建设计划,围绕打造综合型、技术型人才,继续开展岗位业务培训、轮训,结合行政审批和政务工作实际,年内专题部署研究人才工作和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用好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选拔年轻干部到吃劲岗位、关键岗位、重要岗位历练,锻造一支作风过硬的人才干部队伍。(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年度人才队伍工作要点、年轻干部队伍建设计划和专题部署研究会3月底完成。)
三、抓好双融双促 夯实工作体系
(一)党建+政务服务。激活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围绕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突出“红色”主题,发挥“党员之家”、“党员活动室”、“红色驿站”等党建阵地作用,深化党员志愿服务、困难帮扶等活动,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引导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借助党群服务中心的体系优势,继续推进完善政务服务窗口前移、入乡进村,实现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更加好办易办快办,不断提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质量和规范化水平,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着力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
(二)党建+品牌建设。
根据党支部队伍结构、工作职能等现状,研究制定“一个支部一个品牌”建设方案,探索一、二支部向个性化特色化发展方向,推动党支部聚焦在工作一线,不断的跟进各重点任务,在重点工作、重要活动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做到“一个支部一座堡垒,一名党员一面旗帜”。树立党建工作创新意识、品牌意识,注重总结党建工作典型经验,规范党建材料整理,善于发现各岗位工作亮点加以归纳总结提升形成独特品牌,推进党建示范点建设。(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其中制定“一个支部一个品牌”建设方案6月底前完成。)
(三)党建+载体活动
健全载体活动运行保障机制,将“三亮五比四争创”活动作为重点载体,推动创先争优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努力让党员示范发挥“磁场效应”,在干事创业上树立一批创新能手、业务精英、最美服务者等先进人物。擦亮“我帮你”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品牌,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双报到双服务”等实践活动,探索创新党员志愿服务的模式和内容,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出来,组织党员主动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代办帮办服务、延时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服务,建立年度党员服务积分台账,纳入党员选拔任用、评优评先、民主评议重要指标。(完成时限:全年开展,党员服务积分台账每月统计1次。)
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夯实廉政根基
(一)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党员干部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每半年研究1次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把廉政建设融入一线、抓在一线,结合落实政务服务“三化”(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定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规范办事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加快办事效率。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断加强谈心谈话、廉政提醒工作,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重要会议参与监督。(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其中廉政风险点排查3月底前完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半年不超过7月份,下半年不超过12月份。)
(二)加强纪律警示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大力推进“廉洁文化”进机关,积极发挥警示教育震慑力,定期开展以案为鉴、以案示警、廉政党课等警示活动,全年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3次。紧盯关键节点开展廉政提醒,构建警示教育常态化格局,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营造“清新”党风政风,打造“亲清”营商环境。(完成时限:年底前完成,其中廉政党课7月底前完成,每季度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
(三)大力实施阳光党务。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坚持树立“党务公开+政务服务”理念,结合实际完善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内容,严格公开程序,丰富公开方式,及时更新公开内容,高质量、高标准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广泛接受党员和社会监督,提升党务公开工作透明度。(完成时限:全年开展,其中党务公开目录上报上级党委备案3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