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奈曼旗诊所执业备案的公告(二)

发布日期:2023-04-20 浏览次数:99

为推动诊所健康发展,为进一步规范诊所管理,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自2023年3月2日起,奈曼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对全旗个体诊所进行诊所执业备案,截止4月17日,全旗诊所执业备案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对第二批完成备案的5家诊所进行公告如下:

序号

诊所名称

法定代表人

1

奈曼安立新妇科诊所

安立新

2

奈曼刘跃琴内科诊所

刘跃琴

3

奈曼于福内科诊所

于福

4

奈曼旗固日班花苏木卫生院第一诊所

程显涛

5

奈曼金玉芝外科诊所

金玉芝

    联系地址: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475-4225722。

 

 

         奈曼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3年4月20日

信息来源:奈曼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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