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诊所健康发展,为进一步规范诊所管理,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自2023年3月2日起,奈曼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对全旗个体诊所进行诊所执业备案,截止4月17日,全旗诊所执业备案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对第二批完成备案的5家诊所进行公告如下:
序号 |
诊所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1 |
奈曼安立新妇科诊所 |
安立新 |
2 |
奈曼刘跃琴内科诊所 |
刘跃琴 |
3 |
奈曼于福内科诊所 |
于福 |
4 |
奈曼旗固日班花苏木卫生院第一诊所 |
程显涛 |
5 |
奈曼金玉芝外科诊所 |
金玉芝 |
联系地址: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475-4225722。
奈曼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