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国有六号农场 2023年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10 浏览次数:153

 

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0.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市委、旗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本级党委会、管委会的决定、决议。

2.加强经济建设。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3.加强社会管理。编制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政、公安、司法、人武、国土资源、人口和计划生育等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粮食安全、社会救助、扶贫助残、殡葬管理、流动人员管理等工作;加强农村规划建设和财政管理工作;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

4.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

5.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制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6.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促进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向上级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7.承办上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奈曼旗国有六号农场所属单位预算包括:乡镇一级事业单位预算。

(一)奈曼旗国有六号农场单位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2023年全场财政供养人员22人(其中:在职10,统配生9,退役士兵公益岗1人),退休 15人,聘用人员30人。

 

(二)奈曼旗国有六号农场单位设置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奈曼旗国有六号农场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奈曼旗国有六号农场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2

 

 

3

 

 

4

 

 

5

 

 

 

第二部分 2023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571.47万元,比年预算增加109.21万元,增长23.63%,增加主要是由于1、公用经费增加;2、工资普调导致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增加

支出预算571.47万元,比年预算增加109.21万元,增长23.63%,增加主要是由于1、公用经费增加;2、工资普调导致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增加

(一)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入571.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1.47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支出57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6万元,占比73.95%;项目支出148.87万元,占比26.0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100.7万元人员工资及人员保险321.9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48.8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71.4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1.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2.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卫生健康支出类7.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44万元。主要用于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

3、农林水支出类532.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9.32万元。主要用于农垦运行及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类9.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4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 万元,增长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0.7万元,比上年增加10.07万元,增长11.1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10万元、电费14.6万元、邮电费4万元、取暖费5.4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劳务费25.7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末,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车1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3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个,公开绩效目标3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48.87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通辽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桂玲        联系电话:13284884387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12张表以分表形式按系统要求上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以总表形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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