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奈曼旗宏安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一加油站的双随机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3-04-20 浏览次数:152

时间

执法单位

检查对象

单位地址

检查内容

执法依据

监督检查情况

整改结果

备注

2023420

奈曼旗

应急管理局

奈曼旗宏安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一加油站

奈曼旗黄花塔拉镇开发区大阜公路西侧

1. 危险物品场所与员工宿舍不在同一建筑物且保持安全距离

2. 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3. 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设置紧急停车系统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九条

1.危险物品场所与员工宿舍不在同一建筑物且保持安全距离(未发现明显问题)

2.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未发现明显问题)

3.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发现明显问题)

4.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发现明显问题)

5.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设置紧急停车系统(未发现明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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