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乡村振兴局 2023年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23-04-18 浏览次数:145

 

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0.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奈曼旗扶贫开发办公室成立于2010年,是旗政府综合管理全旗扶贫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原扶贫办于6月完成扶贫系统机构重组,于2021年6月3日挂牌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工作在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具体由乡村振兴局负责。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全旗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党和国家乡村振兴政策的贯彻落实

3、负责全旗衔接资金、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4、负责全旗社会帮扶的协调与组织

5、负责对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及行政管理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奈曼旗乡村振兴局所属单位预算包括:旗属行政单位预算

(一)奈曼旗乡村振兴局(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单位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1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1、奈曼旗乡村振兴局现有编制人数26人,其中:行政现有行政编制人数9人,事业编制人数17人。

2、奈曼旗乡村振兴局现有在职职工2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8人(包括统配生2人);退休人员11人。

3、奈曼旗乡村振兴局现有农村扶贫科技信息员12人。

(二)奈曼旗扶贫开发办公室局属单位设置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奈曼旗扶贫信息监测中心。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奈曼旗乡村振兴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奈曼旗扶贫信息监测中心

财政拨款的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

2

 

 

3

 

 

4

 

 

5

 

 

 

第二部分 2023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092.75万元,比年预算增加108.35万元,增长11%,增加主要是由于2022年在职人员调资以及新增加在职人员;2023年度新增了奈曼旗防贫保险保障资金及驻村工作队人身意外险和重大疾病保险款

支出预算1092.75万元,比年预算增加108.35万元,增长11%,增加主要是由于2022年在职人员调资以及新增加在职人员;2023年度新增了奈曼旗防贫保险保障资金及驻村工作队人身意外险和重大疾病保险款

(一)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入1092.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2.75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 %;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支出109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85万元,占比31.2%;项目支出751.9万元,占比68.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人员经费支出327.6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3.18万元、乡村振兴工作经费30万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工作补贴479万元、扶贫项目绩效管理项目经费120万元、防贫保险保障资金100万元、乡村振兴促进会购买服务费15万元、派驻嘎查村工作队成员购买人身意外险和重大疾病保险款7.9万元”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92.7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2.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987.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5.94万元。主要由于新增了奈曼旗防贫保险保障资金及驻村工作队人身意外险和重大疾病保险款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73.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了25.83万元。主要因为在职人员增多保险基数涨了,社会保障缴费增加,现有空编1

3、卫生健康支出13.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3万元。主要因为2023年统配生工资及保险单独列支;保险基数未变,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7.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64万元。主要因为有统配生住房公积金预算单独列支;退休人员及调出人员住房公积金基数高新增人员基数低,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万元,增长0%。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万元,增长0%。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万元,下降61%;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88万元,下降3.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8万元,增长10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万元,下降63%,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68万元,下降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12万元,下降63%,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5.68万元,下降7%。减少主要是由于本级工作经费减少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4万元,比上年减少2.2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统配生未列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23年初行政编制人员减少2人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1.3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劳务费4.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末,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车0 辆,其他用车 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3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0个,公开绩效目标20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092.75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通辽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海娜    联系电话:15848535291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12张表以分表形式按系统要求上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以总表形式上传。

信息来源:奈曼旗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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