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023年预算公开报告
2023年 2月 1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部门项目支出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2..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旗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与全旗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的评估督导和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落实上级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奈曼旗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符合地方权限的财政和土地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研究拟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符合地方权限的规范性文件及措施。
(五)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旗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符合地方权限的规范性文件。争取中央、自治区和通辽市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生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的符合地方权限的规范性文件及措施。
(七)推动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符合地方权限的规范性文件。统筹推进实施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和奈曼旗区域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和实施贫困地区发展规划和符合地方权限的规范性文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的符合地方权限的规范性文件。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符合地方权限的规范性文件。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符合地方权限的规范性文件及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符合地方权限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符合地方权限的规范性文件,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奈曼旗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发展政策衔接,统筹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国家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战略、规划的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研究提出全旗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和奈曼旗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和奈曼旗储备总体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旗重要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监管,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全旗粮食、药品储备和救灾物资储备。监测旗内外粮食和储备物资供求变化。承担全旗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政策性粮食和军粮供应与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全旗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奈曼旗级粮食、药品储备和救灾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根据全旗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全旗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旗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和旗本级投资项目。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旗粮食和物资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安全旗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负责全旗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符合地方权限的规范性文件,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五)推进实施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和奈曼旗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规划和符合地方权限的规范性文件。推进实施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推动重点地区开发开放建设。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
(十六)研究提出全旗现代能源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计划。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关于能源管理有关政策,拟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旗能源生产、运行和管理,规范维护能源市场秩序。承担全旗煤炭、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石油、天然气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等行业的管理。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能源产业及监管政策,拟定地方实施方案。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转报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及技术改造等项目,指导协调农村牧区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全旗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根据国家、自治区、通辽市能源消费总量目标,提出我旗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协调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全旗、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协调全旗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调查处理等工作。负责全旗能源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监测分析全旗电力运行情况,协调处理电力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旗电力行业运行安全和电力技术监督工作。负责电力的安全生产、供应、使用的管理和电力技术监督工作,依法开展全旗电力设施保护和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电力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研究拟定全旗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定电力市场建设方案,维护电力市场秩序。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能源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等建议。负责开展全旗能源对外合作,协调推进与周边区域能源开发利用合作工作。
(十七)完成奈曼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所属单位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单位预算包括: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行政单位一个。
人员基本情况,编制、实有、离退休等。行政编制23人、实有21人,实有离退休19人、遗属3人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奈曼旗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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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汇总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382.1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3.90万元,增长 3.78%,增加主要是由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1.97万元,较上年增加11.97万元,其他社保费0.74万元,较上年增加0.7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287.17万元,较上年增加1.47万元。
支出预算 382.1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3.90万元,增长 3.78%,增加主要是由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1.97万元,较上年增加11.97万元,其他社保费0.74万元,较上年增加0.7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287.17万元,较上年增加1.47万元。
(一)本级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 382.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82.11万元,占比 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00 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比 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00 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比 0%;上年结转 0.00 万元,占比 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00万元,占比 0%。
(二)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 38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11万元,占比85.61 %;项目支出 55.00万元,占比 14.3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比 0%。
基本支出327.11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等”方面支出。人员经费支出299.3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7.72万元,主要是公务员交通补助15.1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2.60万元;项目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55.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382.1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82.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00万元,上年结转0.00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287.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1.4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构运转费用和人员工资。
2、卫生健康支出15.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9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生育工伤保险费用。
3、住房保障支出19.7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1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12万元,比上年增加13.1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费增加11.97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0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 0 %。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00万元,增长 0%。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5.3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2.00 万元,增长60.66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 3.65 万元,下降40.78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00 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 0.00万元,增长0 %。
2、公务接待费 0.3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00万元,增长0.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11 万元,增长 36.67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5.0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0 万元,增长 66.66%,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 3.70万元,下降42.53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0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00万元,增长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 0.00万元,增长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00 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长2.00万元,增长 66.66%,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70万元,下降42.53 %。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7.72万元,比上年减少3.18万元,减少10.29%。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 2.00 万元,邮电费1.00万元,差旅费2.00万元,维修(护)费0.50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委托业务费1.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0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0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末,共有车辆 1 辆,其中:机要通信车 0 辆、应急保障车 辆、一般执法执勤车 1辆、特种专业技术车 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00台(套)等。
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公开绩效目标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5.0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通辽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忠 联系电话:15947056820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10张表以分表形式按系统要求上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以总表形式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