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法院关于调整民商事案件管辖区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7 浏览次数:43
 

  为更好的服务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进一步便利群众诉讼,经研究,决定对我院各人民法庭管辖区域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将苇莲苏乡、白音他拉苏木、固日班花苏木辖区内的民商事案件归旗人民法院院内机关管辖。

 

  此调整于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奈曼旗人民法院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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