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文 |
奈曼旗教育体育局 件 |
奈卫健字〔2023〕29号
关于在全旗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学校卫生专项检查通知
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根据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春季开学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通卫健字〔2023〕24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春季开学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营造良好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有效防范流感等各类传染病暴发流行,保障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旗卫生健康委、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春季开学“双随机一公开”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时间安排
2023年3月-2023年12月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和生活环境
1.学校教室人均面积、采光、照明、黑板、课桌椅、微小气候、噪声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对教学和生活环境进行监测;
2.是否强化重点场所清洁消毒工作,教室、宿舍、体育馆、图书馆等室内场所保持空气新鲜,每日通风换气2-3次;
3.是否对校(园)内环境卫生,特别是对垃圾池、下水道、厕所及时清理和消毒。
(二)校医院(室)管理
1.是否按照规范设置卫生室或保健室;
2.是否按照规范配备卫生技术人员;
3.门诊日志与传染病报告登记、报告卡和网络报告系统是否一致;
4.医疗废物是否按照相关规范收集、储存、转运;
5.是否指导校(园)开展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三)饮用水卫生
1.是否有专人负责学校饮用水管理;
2.管供水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明;
3.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是否有水源防护措施、消毒设施、水质检测报告;
4.二次供水:蓄水池井是否加盖、上锁,是否定期清洗、消毒,是否有水质检测报告;
5.保温桶:开水保温桶是否加盖、上锁,是否有清洗记录;
6.桶装水:是否有生产许可证、水质检验报告,饮水机是否有清洗消毒记录;
7.直饮水:是否有卫生许可批件、水质检验报告,是否定期更换滤膜滤芯。
四、检查方式
旗卫健委、教育局分别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抽取监督检查人员,卫健委抽取检查对象时,抽查比例不得低于50%。卫生健康委、教体局应形成部门合力,对发现的问题共同盯办督促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确保“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检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由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形成随机抽查工作总结,报送至旗卫健委、教体局。
卫健委联系人:王飞宇 联系电话:13947359489
教体局联系人:凤 英 联系电话:15004984765
附件: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拟发起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
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奈曼旗教育体育局
2023年3月14日
附件:
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拟发起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
抽查计划 名称 |
抽查任务 编号 |
抽查任务 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比列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范围 |
发起部门 |
联合部门 |
抽查时间 |
2023年学校卫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
联01 |
学校卫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 |
定向 |
50% |
学校卫生工作 |
全旗各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幼儿园。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教育体育局 |
2023年3月到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