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韩桂花宅基地首次登记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03 浏览次数:67
关于韩桂花宅基地首次登记的公告

初步审定,经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现予以首次登记。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23年04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方式:0475-4221004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奈曼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权利人

不动产类型

不动产坐落

预告登记证明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韩桂花

土地及房屋

奈曼旗苇莲苏乡卧风甸子村

150525205200JC00085F00010001

房屋:60㎡

土地:600㎡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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