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柱宅基地首次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0 浏览次数:137
关于金柱宅基地首次公告

初步审定,经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23年04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方式:0475-4221004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奈曼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权利人

不动产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金柱

土地及房屋

奈曼旗明仁苏木清河村

150525202200JC00004F00010001

土地:400㎡

房屋:108㎡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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