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信访局 2023年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23-04-07 浏览次数:112

 

 

 

 

 

奈曼旗信访局

2023年预算公开报告

 

 

 

 

 

 

 

2023210

 

 

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奈曼旗信访局是奈曼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所属事业单位奈曼旗信访接待中心。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协调指导各苏木乡镇和旗直部门的信访工作。

2.承办上级和奈曼旗委、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向各地区、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和信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协调督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4.负责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分析信访形势,总结经验做法,向奈曼旗党委、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5.负责信访改革。负责落实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旗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6.负责指导全旗信访部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培训工作。

7.负责奈曼旗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检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8.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信息发布。

9.负责做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0.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奈曼旗信访局机关行政单位。下设奈曼旗信访接待中心。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7人。实有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待遇17人。退休人员4人。

(二)奈曼旗信访局局属单位设置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奈曼旗信访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奈曼旗信访接待中心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3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432.1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7.37万元,增长29.1%,增加主要是由于2022年度统一调整了工资标准,增加了基础绩效考核奖、正常晋升以及职称聘任工资增加,人员经费增多

支出预算 432.19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7.37万元,增长29.1%,增加主要是由于2022年度统一调整了工资标准,增加了基础绩效考核奖、正常晋升以及职称聘任工资增加,人员经费增多

(一)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入 432.1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32.19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 0万元,占比 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 万元,占比0%

(二)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支出43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87.05万元,占比66.42  %;项目支出 93万元,占比 21.52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

(一)工资福利支出:325.0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5.36万元、津贴补贴 31.95万元、奖金4.66万元、绩效工资22.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67、职业年金缴费8.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8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8万元、住房公积金10.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6.47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万元,其中:差旅费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3万元;

(四)项目支出9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32.1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432.1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380.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112.6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87.05万元,包括:工资支出185.05万元、公用经费9万元;项目支出9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32.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94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67、职业年金缴费8.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82万元。

3 卫生和健康支出8.89万元,比上年减少3.94  万元。主要用于: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8.8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0.42万元,比上年增加  0 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0.42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 万元,增长0 %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万元,增长0%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7.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6  万元,下降 7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6  万元,下降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1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1万元,下降10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6万元,下降7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6 万元,下降7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 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0.6万元,下降7 %,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6万元,下降7 %。减少主要是由于车辆老化,减少了车辆运行,减少了燃油费用。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万元,比上年减少6.32万元,下降41.3%主要原因是减少事业人员统配生10名机关运行费,每人4000员,共4万元,调出2名公务员,每人5000元,共1万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9万元、培训费0  万元、工会经费  0万元、福利费  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4.5万元、其他交通费 3.6 万元、其他 0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末,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车 1 辆,作为信访办案用车,价值25万元;应急保障车1辆,价值11.5万元,已调拨到其他单位多年,正在查询使用单位;一般执法执勤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3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0个,公开绩效目标0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通辽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宏辉      联系电话:4224217

 

信息来源:奈曼旗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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