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基础,大力提升人居环境,有效缓解交通压力,加快推进交易市场经济良性发展,规范集镇管理,我镇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打造集贸市场一处,现市场主体及配套设施已建设完成。现就东明镇集贸市场运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贸市场概况
东明镇集贸市场位于镇区核心地块,总占地面积2.1万余平方米,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市场内共设永久摊位131个,划分服装区、五金日杂区、蔬果区、调料经营区、农副产品区、鱼类区、家禽交易区等7类经营区域。
二、市场运营规划
计划在集贸市场内开设早市、夜市和集市,充分发挥“三六九”集市日效应,提升市场经营氛围,扩大消费助农活动影响力。早市经营区域由镇政府无偿提供,晚市和集市经营区域对外公开招租使用,所有收益用于市场管理、维护和卫生清理。经营者应按照市场规划要求、依法依规进行经营。东明镇集贸市场正式运营后,任何商户一律不得占用街道进行经营。
三、收费标准
摊位租赁费定为60元/米/月,租赁期限为三年,租金以年收取;3月底前按照要求完成摊位入驻者,第一年租金减半。
四、摊位租赁预约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3日—3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经营者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东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预约登记,登记时需选择经营种类。
3.获取方式:2023年3月31日上午9:00,经营者到东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摊位。抽签缺席,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明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东明镇集贸市场平面图
东明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