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应急管理局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洪涝灾害救灾补助)分配使用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11-09 浏览次数:164

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洪涝灾害救灾补助)分配使用工作方案

 

根据通辽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救灾补助)预算的通知》(通财资环[2022]834号)要求,拨付奈曼旗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救灾补助)168万元,此款专项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

根据《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救灾资金的支出范围包括搜救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购买、租赁、运输救灾装备物资和抢险备料,现场交通后勤通讯保障,灾情统计、应急监测,受灾群众救助(包括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旱灾救助、抚慰遇难人员家属、恢复重建倒损住房、解决受灾群众冬令春荒期间生活困难等)”的规定,结合奈曼旗2022年遭受洪涝灾害情况,经应急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提出资金使用方案如下:

1、拟付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急管理局)75万元,用于全旗防汛物资储备、灾情监测、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支出。

2、拨付7个苏木乡镇街道93万元,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

合计:168万元。

附: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救灾补助)分配明细


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洪涝灾害救灾补助)分配明细

 

单位:万元

金额

备注

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急管理局)

75

 

固日班花苏木

60

 

东明镇

5

 

治安镇

5

 

新镇

8

 

八仙筒镇

5

 

青龙山镇

5

 

沙日浩来镇

5

 

合计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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