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应急管理局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分配使用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12-28 浏览次数:84

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

分配使用工作方案

 

根据通辽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的通知》(通财资环[2021]950号)要求,拨付奈曼旗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150万元,此款专项用于补助洪涝灾害救灾工作支出。根据《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救灾资金的支出范围包括搜救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购买、租赁、运输救灾装备物资和抢险备料,现场交通后勤通讯保障,灾情统计、应急监测,受灾群众救助(包括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旱灾救助、抚慰遇难人员家属、恢复重建倒损住房、解决受灾群众冬令春荒期间生活困难等)”的规定,结合奈曼旗2021年遭受洪涝灾害情况,经应急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提出资金使用方案如下:

1、拟付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急管理局)100万元,用于全旗防汛物资储备、灾情监测等支出。

2、拨付5个苏木乡镇街道50万元,用于抗击洪涝灾害救灾工作支出。

合计:150万元。

附: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分配明细

 

 

 

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

     

 

单位:万元

金额

用途

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急管理局)

100

全旗防汛物资储备、灾情监测

青龙山镇政府

10

险工险段排危除险、防汛物资、灾情监测

土城子乡政府

10

险工险段排危除险、防汛物资、灾情监测

沙日浩来镇政府

10

险工险段排危除险、防汛物资、灾情监测

新镇政府

10

险工险段排危除险、防汛物资、灾情监测

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

10

险工险段排危除险、防汛物资、灾情监测

合计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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